馥琳 发表于 2022-6-23 12:47:04

河南赋红码是否会摧毁对政府数据共享的信任

扑朔迷离的河南赋红码事件,随着郑州市纪委监委情况通报的出台,关于此事操作者的调查也暂告一段落,但网络上针对此事的讨论却没有平息,人们纷纷质疑官方对此事的定性。

按照官方通报中的说法,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献彬、团市委书记张琳琳是“擅自决定”对村镇银行储户来郑赋红码,属于“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是典型的乱作为。”

事情真是这样的吗?只是乱作为?

据通报称,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其中446人系入郑扫场所码被赋红码,871人系未在郑但通过扫他人发送的郑州场所码被赋红码。

也就是说,这些都是扫描了郑州市的场所码以后才变红的。几乎可以肯定的推断,其他储户,只要来到郑州(甚至是进入河南),扫描了场所码,就会变成红码,毕竟郑州这些人不会提前知道谁会来,那必然是整个储户名单里的人都被进行了同类操作,之前的“银行卡只有两元存款”的储户也被赋红码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那么,储户名单从哪里来的?不难想象名单是涉事的村镇银行提供的。那么是银行主动提供的,还是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如果是银行主动提供的,那么这些领导干部违法使用名单,就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毕竟这些储户并不愿意让银行之外的其他人知道自己的信息,更不要说用这些信息限制自己的行动自由。

如果是这些领导干部要求商业银行提供、商业银行配合,那么商业银行也涉嫌违法了。

大数据时代,个人的信息存储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商业企业等各自的数据库中,而且之前这些数据是互不相通的,不光是政府数据与企业数据互不相通,甚至是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互不相通。我们在大力提倡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在这一过程中不可忽视信息共享带来的风险,那就是数据滥用。

几个人就可以决定对大量人群的数据进行操作,在技术手段上不存在任何障碍,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吗?

我的信息存在政府或者商业机构的数据库里,他们会不会监控我的生活、利用我的数据去干什么坏事?恐怕经过了这次郑州赋红码时间以后,很多人都会在心里产生疑惑。

个人对隐私权、信息处置权的让渡,是为了配合政府的管理,从而提高社会运转效率,而不是为了给自己套上新的枷锁。郑州事件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摧毁民众对数据共享互通的信任基础,这是作为管理者和公众都不愿意看到的双输结果。

技术的发展速度,超过了法律的制定进度。在法律没有出台之前,用技术手段减少乃至防止数据滥用,至少是厘清各方责任(以免像初期各方扯皮),也算是对我们这一行业的保护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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