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同城 发表于 2022-11-30 15:08:20

南充公安交警发布重要信息,关系到每个驾驶员

11月29日下午,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11月份媒体通气会,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袁小清,宣传网络科、事故预防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科、车辆管理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中省驻市及市级主流媒体应邀参加。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守护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在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南充交通音乐广播FM91.5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12月2日,南充交警支队、南充交通音乐广播将在早、中、晚三个时段,通过线上广播、视频直播宣传和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呈现。上午9:30-11:30交警支队相关业务科室(法制、秩序、事故、车管、宣传)负责人做客电台直播间开展“交警面对面”特别直播,介绍相关情况、回应交通热点问题,解答市民提问,听取城市交通管理建议,共议交通管理。下午15点进行视频直播“大队长带你看大队”,走进南充公安交警五个直属大队,由大队长介绍各大队辖区基本情况及亮点工作。晚上20点,由南充交通音乐广播联合南充交警在城区开展“幸运闪大灯”交通知识有奖问答活动,通过915电台发布闪大灯口令,正在车上听节目的驾驶员通过闪车灯表达参与活动,在路口点位的主持人或交警选择一位闪灯驾驶员答题,通过后开始答题,以闯关答题形式,驾驶员自行选择答对领取奖品离场,还是继续闯关累计奖品。(奖品包括购物卡、吸尘器、洗衣机、冰箱等)。





事故预防科通报
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10日09时42分,当事人黄某驾驶川R2NU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龙江路从龙门往江陵镇方向行驶,行驶至龙江路(龙门三角池村处),与由当事人张某海悬挂车牌号为川RB099XX号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黄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黄某于2022年10月10日21时经高坪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类型:城市道路
事故形态:刮撞行人
事故调查原因及责任认定:经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及技术鉴定,驾驶人黄某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且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力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张某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2022年10月22日19时25分许,袁某松驾驶川RTW8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部县大桥镇袁家村往升钟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南部县大桥镇石泉场社区新街路段,与道路上行走的宋某花、罗某芳相撞,造成宋某花、罗某芳二人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原因:经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及技术鉴定,驾驶人袁某松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宋某花、罗某芳无责任。
高风险运输企业
南充市亨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名下车辆未年检505辆、未报废354辆、违法未处理163起;
惠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隐患:未年检419辆、、未报废290辆、违法未处理87辆。
隐患路段
南部县定升公路:该路段全长29.9公里,2019年至今共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16人。该道路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一是路段支路口多,路口信号灯、警示灯等安全设施不全,行人、电动车、摩托车横穿机动车道隐患突出;二是交通标志标牌不全;三是减速设施等缺失。
相关便民措施
下放“三年内安全驾驶记录”查询证明业务权限
为落实公安部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交管业务,经交警支队研究,近期已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交通违法记满分和“毒驾”等记录查询证明”等业务下放至全市交警大队10个交警大队(暂不含直属五大队)办理,交警支队不再设立窗口办理上述业务。



法制科通报内容


法制科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11月来全市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事故案例、隐患路段、改善停车服务、车辆管理、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以及“非现场违法20次及以上车辆”等信息。
另外,从11月开始,在仪陇县公安局马鞍派出所试点开办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权限下放到人口较多的基层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秩序科通报
交通秩序科保障重点车辆优先通行,严格落实2020年2月25日由南充市公安局发布的《保障复工复产十条举措》要求,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以及城市生活必须物资运等运输车辆不受入城限制。全面排查全市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区域后,未发现我市对货车采取24小时限行措施。为方便驾驶员办理货车入城备案,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现开始试点推行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货车入城备案,截止目前已申请通过1064个市辖城区货车临时入城通行码。
另外,还调整市辖城区货车入城政策方面。在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稳住经济增长20条措施中,取消新能源货车和皮卡车入城限制,车身长度小于6米的蓝牌汽油货车仅限制高峰时段入城。





车管所通报内容


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通报称,近期车管所正在推行二手车交易“简化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制度改革。从2022年10月1日起,对商务部门已备案销售企业,其营业执照及公章影像在应用系统备案的,办理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对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不超过30日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再制作发放机动车号牌;对已备案销售企业自愿申领机动车号牌的,按原规定办理。提供“交管12123”APP车主查询、出示车辆抵押登记信息服务,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另外,优化车辆检验周期,减少检验频次、优化车辆检验流程,提升检验服务。
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并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实行网上预约车检服务。
我市已开通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更新了检验机构地址、办事时间等信息。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指导检验机构开设了专门预约通道和预约窗口,优化群众预约检车服务体验,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
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以标准化推动提升检验服务水平。指导检验机构优化检验服务流程,推行车辆检验“交钥匙工程”,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办结,群众办理车检只排一次队、全程一窗办。
南充交通音乐广播记者 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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