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你就来,南充公招552名公职人员,快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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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552名。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3月17日—3月25日8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7月1日至4日 考试地点在南充市城区
三、招录人数
552名
注意事项
招录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已通过定向考录为公务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单位:
据了解,此次南充参加公招的有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支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局等市级单位以及部分县级相关单位和乡镇级相关单位。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817-28104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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