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同城网 发表于 2023-6-10 06:10:35

南充两家人因电路老化引发火灾居无定所,法官调解定分止争

夜里一场大火
使南充市嘉陵区双桂镇正街的
两家人居无定所
本来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
也因一场大火
变得争锋相对、水火不容……
且看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双桂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熊羚伊,如何春风化雨,平息这场因大火引发的纠纷。
引火线
2023年1月10日的深夜,双桂镇正街上,苟某、青某家中电路老化引发火灾,等苟某、青某反应过来时,火势已快速蔓延至邻居李某家中,造成李某用于经营的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及物品被全部烧毁。



李某认为此次事故对其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多次找苟某、青某赔偿未果,遂起诉至嘉陵法院,要求苟某、青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法院立案后,承办该案的熊法官通过电话了解到,苟某、青某和李某本是相熟的邻居,关系一直不错,却因此次火灾,昔日友好的邻居变成了仇人。



“我们审的不仅是案子,也是当事人的人生,火灾是意外,谁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既然原被告本是友好的邻居,我就尽可能走调解程序,帮他们化解矛盾,以便他们日后相处。”
熊法官在了解清楚案情后当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一开始,苟某、青某和李某都表示愿意配合调解,但经过多次沟通,苟某、青某只愿给付2万元,原被告双方均不愿在赔偿金额上做出更多让步,于是法官开庭审理此案。
矛盾加剧
“屋漏偏逢连夜雨”,第一次开庭前夕,苟某、青某的儿子去世,火灾加上儿子去世,让两位老人心力交瘁,精神支柱崩塌。苟某、青某的代理人遂找到熊法官,说明情况,希望申请延期开庭。
“青某本就是帕金森患者,现在夫妇俩没了房子又遭遇丧子之痛,我就同意了延期开庭,并向李某说明了这个情况,希望他暂时不要去刺激两位老人”熊法官说。



然而,等到第一次开庭,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在法庭剑拔弩张,相互指责。原告李某认为是苟某让其无家可归,被告苟某则责怪李某事先未与自己协商,就去找自己患癌的儿子,导致儿子病情加重去世,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
由于双方对房屋面积、价值各执己见,原告当庭提出对现场进行勘验及鉴定,法庭宣布暂时休庭。庭审结束后,李某夫妇找到熊法官,哭诉自己无家可归的艰难,要求快速处理此事,让自己一家早日结束四处流浪的困窘处境。
“房屋内被烧毁物品在火灾发生后,消防大队初步进行了价值评估,双方争议的焦点还是在房屋的赔偿金额上,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矛盾永远也化解不了。”熊法官说。



办案过程中,熊法官通过当地政府、鉴定资料等了解被烧毁房屋的价值,她感觉原告索要的金额与实际显然不符,于是向李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夸大损失的诉讼风险,引导他客观评估房屋价值。同时,她还耐心向李某讲解了鉴定程序的流程和成本。
李某意识到走鉴定程序不但不能增加自己房屋的价值,还会加重双方的负担。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李某主动将赔偿金额降低至10万元,但双方主张的赔偿金额还的存在很大差距。
握手言和
“要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就要对房屋的价值有一个最合理的评估。”于是,熊法官再次对案情认真分析,主动到当地走访勘察,联系当地政府、居民,了解当地房价实际状况,研究解决方案,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其告知自己的调查情况,提出和解建议。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两家人主张的金额差距逐步缩小,苟某夫妇和李某一家都主动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调解意向。见时机成熟,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调解。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子女、亲戚等20余名旁听群众坐满了审判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苟某夫妇和李某一家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磋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苟某、青某当庭向原告李某支付全部火灾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至此,一场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近年来,嘉陵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思维、易接受的方式来解释法律、化解纠纷,通过对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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