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博爱医院违规收取在职员工保证金?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蓬安博爱医院违规收取在职员工保证金?相关部门回复如下蓬安博爱医院违规收取在职员工保证金 ,现我提交离职申请后要求院方退还我已经扣除完的五千押金,经当面协商无果后现在博爱医院院长拒不退还 ,扬言喊我直接走法律程序,经过我的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现博爱医院院长无视《劳动法合同法》剥削员工利益,现我唯一诉求要求又关部门严查博爱医院,要求唐鑫退还我押金五千元及我的损失,还有我2025年2月份到3月13号的工资。
蓬安县卫健局回复如下:
DYCAn_1741918950网民: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8月1日你入职时与我院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合同第九条约定:为防范医疗差错事故,乙方需向甲方交5000元保证金,交付方式为每月工资扣除300元,直到扣满为止。乙方于2025年3月13日申请立即离职,离职时间距合同期满差9个月零18天。按合同第十条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其违约金额按累计待遇的10%计算。
经核实计算,你2021年至2025年1月在我院工作期间领取工资及绩效待遇共计:142111元;按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累计待遇10%,其违约赔偿金额计算为:14211.10元。鉴于你违约赔偿金额高于合同保证金9211.1元,故此我院暂未退还你5000元合同保证金。
如你认为我院的处理结果对你的权益有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附件:聘用合同
蓬安博爱医院
2025年3月17日
来源:麻辣社区群众呼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