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748 发表于 2022-3-10 08:04:48

南充一狠心外公嫌外孙女哭闹敲打孩子脑袋“哄睡”致孩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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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父母,是一件喜事,也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如何妥善照顾好孩子。在四川南充曾经发生过一起悲剧:男子孙某受女儿委托,帮助照看未满一周岁的外孙女。谁知孙某嫌弃孩子哭闹,竟然采用敲脑袋的方式哄孩子睡觉,导致孩子颅脑损伤死亡。2022年3月,我们从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披露的文书中,还原了这起悲剧的细节。

孙某52岁,家住四川南充。

孙某的女儿给他生了个外孙女小丽(化名),孩子未满1岁。孙某受女儿的委托,到南充市兴旺旅馆222房间临时照看外孙女。

案发当日下午2点,孙某因其外孙女哭闹,致其心烦意乱,随后孙某采取拍腿、打脸、敲脑袋等方式哄小丽睡觉。1个小时后,孙某发现小丽出长气。18时许,发现孩子没有醒来,立即与其女儿将小丽送往南充市中心医院检查,到达医院后,小丽已经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小丽系钝性外力多次作用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孙某被警方控制。他如实供述了在照看孩子的过程中采取了拍腿、打脸、敲脑袋等方式哄其睡觉的事实。经查,孙某无赌博、吸毒等其他不良嗜好,交友单纯,除本次犯罪行为外没有受过其他行政、刑事处罚。其出车祸前,性格有时有点急躁,但与家人、邻居、朋友能和谐相处,车祸后,由于大脑受伤,与人交流较少,常常一个人呆在家里。现无劳动能力,生活依靠民政救助。

四川南充顺庆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孙某在照看被害人的过程中,采取打脸、敲头等方式哄其睡觉,孙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一周岁的婴儿,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对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甚至导致死亡,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被害人颅脑损伤死亡,当庭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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