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西充县三名党员酒驾醉驾被开除党籍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严肃查处的几起
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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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原聘用人员庞丕林醉驾案
2021年5月12日中午,庞丕林在家中吃饭饮酒后驾车外出,行驶至孝廉路时被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7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庞丕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庞丕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西充县祥龙乡板凳龙社区居民李和平醉驾案
2021年1月10日上午,李和平在家中饮酒后,无证驾车到祥龙乡场镇喝茶、饮酒。当日16时许,李和平驾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擦挂碰撞,后被民警查获。2021年11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和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李和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西充县南台街道建设路社区居民蒲国庆醉驾案
2021年6月5日晚,蒲国庆和朋友聚会时饮酒。次日凌晨3时许,蒲国庆驾车撞上车辆收费系统识别器,后被民警查获。2021年11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蒲国庆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蒲国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年,在西充全县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这不仅折射出个别党员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等问题,而且反映出个别地方和单位工作浮皮潦草、干部管理不力等问题。
对此,西充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启动责任倒查。今后凡是出现此类案件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铁的纪律巩固和维护好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不仅违纪违法,而且犯罪入刑!
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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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充县纪委监委 不是说认错态度好就没事吗? 大力支持[赞] 早上就在家喝酒,喝了还开车出去喝,牛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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