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谢氏航运砂石有限公司因这行为被处罚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双公示”表(2022年3月14日)蓬安县谢氏航运砂石有限公司 南环法蓬安罚字〔2022〕1号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环法蓬安罚字〔202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我局于2022年1月5日对蓬安县谢氏航运砂石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1月4日,利溪2号码头(永强砂石厂卸货码头)停电,该公司干砂卸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决定采用水冲砂的自卸方式将混有泥浆水的河沙卸载至码头上,泥浆水经废水收集沟渠进入码头沉淀池,沉淀池被泥沙填满后,泥浆水从一旁沟渠直接流入嘉陵江中,存在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 2022.3.10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蓬安生态环境局 处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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