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边用地笼捕捞 南充一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眼下正是大量水生生物繁殖的时节。除常年禁捕外,为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南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http://i1.go2yd.com/image.php?url=YD_cnt_12_019TrK6PIrvb
3月22日,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当日16点50分,执法人员在巡查至顺庆区荆溪街道靠恒大绿洲小区的嘉陵江边发现,有一名男子在该处进行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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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随即将该男子郭某挡获,并现场查获郭某所使用的6个定置(串联)倒须笼壶——俗称地笼,以及男子所捕捞的乌鳢0.33千克、黄鳝0.32千克、蝌蚪0.07千克、麦穗鱼0.02千克、趴地虎0.03千克、鳑鲏0.05千克、青虾0.02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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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文件规定,定置(串联)倒须笼壶为禁止使用渔具。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涉嫌在禁捕区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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