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探索构建“集中供养”模式 让城乡困难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冯小珈 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谷“感谢你们让我奶奶享受到了‘集中供养’的好政策,这面锦旗送给你们,以表达我们全家的感谢之意。”近日,家住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的董玲满怀感激的将印有“好政策,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利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手中,由衷地感谢他们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
董玲的奶奶已是78岁高龄,双目失明又患有糖尿病,老伴去世后,一直住在医院接受长期治疗,每月需花费3000余元医疗费,这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河西街道相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找到董玲,上门宣讲“集中供养”政策,建议将老人送到三堆镇敬老院,在那里不仅能接受专业护理,入住产生的护理费由政府统筹解决,生活费在扣除低保金等转移性收入之外,个人每月只需补充缴纳125元即可。
“敬老院能比家人还照顾的好吗?”董玲心存疑虑,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三堆镇敬老院,切实了解敬老院的情况。一下车,映入眼帘的就是高大亮丽的建筑楼、宽敞整洁的院坝,穿着工作服的护工们正在有条不紊地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详细地为他们介绍这里的整体情况,还针对老人的具体情况做了耐心说明。仔细询问过后,董玲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董玲的事情只是广元市利州区探索推动城乡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的一个缩影。广元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发展民生社会事业,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推进孤寡老人、孤儿集中供养;今年,广元市委市政府将提升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水平工作纳入30件民生实事,计划在2024年底,全面解决农村困难老人集中养老问题,实现农村困难老人机构养老“应养尽养、愿住尽住” 。
利州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实施方案》,探索构建“1+N”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依托,发动镇村干部力量,积极走访动员,加强扶持政策宣传,主要围绕城乡特困人员中愿意集中供养、低保对象中无人供养、自愿集中供养的6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采取政府全额兜底、政府适当扶持、个人全额自费三种供养方式加强关爱救助,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老年人,按600元/人/月保障基本生活费,按600元/人/月、1200元/人/月分类保障半失能、失能老人护理费,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按50%比例额外补助,经费保障落实情况纳入定期调度、2022年民生实事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利州区新增集中供养城乡困难老人60余人,9月底将达到150人。
利州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严格按照城乡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各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功能配套,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更多困难老人住得安心、住得舒心、住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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