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评定刘强同志为烈士?生前系营山县消防队队员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成都5月7日电 (袁菡苓)据四川省政府网消息,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评定刘强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据批复内容,刘强,男,汉族,中共预备党员,1989年8月出生,营山县人,生前系营山县绿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2021年5月2日晚,刘强在营山县绿水镇透龙村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时被断落的大树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四川省政府评定刘强同志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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