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人L 发表于 2022-5-15 08:48:12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招募的公告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安排,广安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四川省内涉医类院校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全市设110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附件2)。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招募对象实际,此次应急岗位职责如下。

(一)从事核酸检测相关工作

1.核酸样本转运员。经过相关院感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后,负责便民采样点样本采集后转送到检测机构。

2.采样点现场信息录入员。负责便民采样点人员信息录入和现场秩序维护。

3.社区采样点管理人员。协助点长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下的采样点人员组织、物资准备、信息录入、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从事隔离场所相关工作

1.信息联络员。负责建立集中隔离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2.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的内部和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

3.后勤保障员。负责观察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巡视水电气暖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从事应急医疗救治相关工作

1.核酸采集点信息录入人员。验收核酸检测人员发票,扫描受检者健康码,打印核酸检测条码;对不能提供健康码的受检者,根据身份证件信息录入电脑,打印核酸检测条码。

2.核酸采集点志愿者。做好核酸采集人员秩序维护,协助处理突发情况。

3.一级预检分诊人员。查验来院人员健康码、场所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联系转运黄码、红码人员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集;监测来院人员体温,对于绿码且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引导其从普通患者通道进入医院就医,对于有流行病学史和/或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之一的,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闭环管理。

(四)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

1.流调溯源人员。参加流调溯源工作,具备相关的专业培训或实习经历。

2.信息统计报送人员。参加信息收集报送,密接(次密)人员信息核实与追踪。

3.消杀人员。开展消杀工作指导与效果评估,具备消杀实践相关工作经验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

(五)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

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人员做好院感防控,协助对辖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巡查,协助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经培训合格后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酸采样工作、预检分诊工作。

三、服务期限

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时间为1年,从上岗之日(不晚于2022年7月1日)起算。

四、招募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五、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所公布的邮箱。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报名工作组审核确定,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六、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6月11日上午9:00,面试的组织及实施由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招募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招募。

七、考察和体检

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各地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各地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应急岗位”人员招募名单,并在“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培训上岗

招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结束后,招募人员与各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单位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1年,并于2022年7月1日前正式上岗。未经服务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组织考核

服务期满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十一、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各地统筹现有资金予以保障。

2.工龄计算。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二)服务期满支持政策

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满一周年且考核合格的应急岗位招募人员,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4.职称评定优先。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5.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应急岗位服务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相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特别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本公告在“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监督电话及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及邮箱: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与科教科:0826-2340931

广安区卫健局:0826-2248166、1214830462@qq.com

前锋区卫健局:0826-2667169、2542940096@qq.com

岳池县卫健局:0826-5220214、309030604@qq.com

武胜县卫健局:0826-6240558、361641254@qq.com

邻水县卫健局:0826-6907963、3075094754@qq.com

华蓥市卫健局:0826-4832638、307865591@qq.com

监督电话:

0826-2248577(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广安区卫健局纪检组)

0826-2880041(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前锋区卫健局纪检组)

0826-5897398(岳池县纪委监委驻岳池县卫健局纪检组)

0826-6668873(武胜县纪委监委驻武胜县卫健局纪检组)

0826-6907929(邻水县卫健局机关纪委)

0826-4892133(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华蓥市卫健局纪检组)

附件:1.广安市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报名登记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数量分配表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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