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90后男子被依法执行死刑!其所犯罪行实在是令人气愤不已
法治社会,还是应该遵纪守法,一旦触及刑法,就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2017年12月23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1岁的小女孩被人杀害,行凶男子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最高院复核后核准死刑。
据悉,罪犯李某,生于1992年,成都户籍,暂住巴中市巴州区,因赌博输钱欲轻生,并产生杀人之念,2017年12月23日早上8时许,李某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出租房,遇见11岁的小女孩刘某某,随即尾随至1楼转角平台处,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捅刺刘某某颈部,后李某将刘某某拖至租住处,继续持弹簧刀捅刺刘某某的头部,颈部,胸部等处,造成刘某某死亡,李某作案后自杀未果,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自首。
http://i1.go2yd.com/image.php?url=YD_cnt_22_01BQRCw3drw4
2018年1月4日,李某因此案被逮捕,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0月22日,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0年3月19日,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2月15日,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滥杀无辜未成年少女,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李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21年1月29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书,对故意杀人犯李某执行死刑,巴中中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其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