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瘦身!四川生态环境厅出台8条措施稳增长促发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稳增长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出台了8条措施,从分层分类分区优化环评、有放有收动态调整审批权限以及拓宽财政资金贴息支持范围等多个方面发力,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此次出台的8条措施有哪些创新亮点?又将如何从生态环境服务出发稳增长?6月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对以上疑问一一进行了解读。
创新亮点1:
全面扩展,预审服务从重点项目向重大规划延伸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8条措施中包括三大板块,4条为优化环评服务,1条是开展“千名专家进万企”帮扶活动,其余3条是聚焦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投资稳增长。
“从我们生态环境系统来说,稳增长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发力,一是从促进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增长,二是做好要素服务保障多为企业服务。”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8条措施全是“干货”,每一条都可以落实落地。
据介绍,《通知》全面扩展环评预审制的范围,进一步关口前移,从重点项目向重大规划延伸。此次《通知》中明确:建立规划环评预审指导机制,全程跟进指导重点流域、重点园区相关规划环评编制。
“规划引领,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业园区功能同质化。”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负责人说,从规划环评开展预审指导,可以从更宏观的角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园区规划与当地产业发展相协调,提升发展质量。
对于重大产业区域布局,则会组织专家开展环评审批咨询服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指导,对于完成规划环评的园区且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可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并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
“这样可以精简项目环评编制内容,大大减少环评编制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让环评文件瘦身。”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同时,未来将组织开展产业集中区域地方审批工作实战培训,提升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速度、审批质量和审批能力。
创新亮点2:
有放有收,动态调整审批权限
一旦地方在环评审批以及环境质量等方面工作不力,将面临环评审批权限被上收的可能,这是本次《通知》中探索实施的又一特色措施。
“此前我们一直在强调下放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工作相对滞后,各市(州)权限一视同仁,干好干坏一个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审批质效。”该负责人说。
《通知》明确试点开展环评审批权限调整下放执行情况效果评估,从审批能力、时效、质量以及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综合分析研判,动态调整、科学合理设置环评审批权限,做到应放尽放、有放有收,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如果当地政府不重视调整,营商环境将难以得到改善。”在上述负责人看来,此举可倒逼地方政府更好地做好环评服务,为发展腾出空间、划出跑道。
《通知》还明确:针对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与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分别建立“一张清单、一套专班”全程服务,统筹协调,清单化推进。
“建立完善国、省、地方三个层级的重点项目清单,实施清单化协调调度,责任化跟进落实,什么时间点该干什么一目了然,”该负责人说,同时,鼓励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三线一单”及规划环评的项目,建立完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可试行告知承诺制管理。
创新亮点3:
2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创建“无废城市”成功可奖补500万
四川环保基础设施前景广阔,环保产业潜力无限,此次8条措施聚焦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展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环保领域投入,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经济增长点。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支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环保产业发展。
“同时,我厅已与省统计局进行了深入对接,正在完善环保投资统计。”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相关负责人说,这一做法可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对产业和企业服务的精准性。同时,继续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环保领域投入,推动原本敲定的60亿元金融债券、400亿元专项贷款落实到位。除了去年合作的省农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今年金融合作朋友圈再次扩大了,生态环境厅与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加快落实国家EOD试点项目的贷款。
“EOD是吸纳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模式,有利于推动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实现‘两山’理论的转化。”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年贴息率不超过3%、单个项目年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继续开展生态环保贷款贴息,今年环保财政贴息资金安排了2亿元,远远高于去年的5000万元。
扩大资金规模的同时,《通知》还拓宽贴息支持范围,除了继续贴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外,还将环保产业纳入贴息范畴,帮助环保企业纾困。
在生态环境领域激励奖补方面,对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县命名的,继续按照每个命名市县300万元-800万元给予奖补;增加了成功创建“无废城市”和评选为“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的奖补项目。
“这几类示范创建项目,既响应了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又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相关负责人说,成功创建的话,“无废城市”每个城市奖补500万元,“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按照每个园区不超过400万元给予奖补。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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