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大了差不多”,大学生就唐山打人案发不当言论,学校通报
6月10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发关注。事发当天,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一名学生刘某在朋友圈内就该事件发表不当言论,称“我喝大了跟他差不多”“这只是一正常的故意伤害”。11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注意到,西南政法大学在其官博发布通报,给予刘某警告处分。
△图源西南政法大学官博
网传的截图显示,刘某在其朋友圈称,他喝多的时候估计跟他(打人男子)差不多,并称“强迫一个喝大的人做什么有理智的行为没有必要”。
刘某说,这起事件就是一个正常的故意伤害,没啥可说的的,并且需要受害者去反思,为什么“中奖”的是她。
6月11日,西南政法大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该事件的通报。通报显示,6月10日,该校法学院学生刘某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学校将举一反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网络文明。 ???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实习生 张文婧
新闻线索爆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进入“晨意帮忙”专题;或拨打晨视频新闻热线0731-85571188。 学法的人,首先要讲德!法律是从道德中提取出来的,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从事法律工作连德都没有,法的运用方向就会偏离! 不适合学政法 感觉这人家风肯定有问题,是教育歪了,不仅是学法不懂法的问题。从骨子里感觉就是这种想法。学校的处理不应仅是警告,应该转专业,其它专业也有可能是个人才。 这样的人以后进入司法界工作,多可怕!应该开除 一个知法懂法学法的大学生,代表祖国未来法学时代的一份子,没有任何同理心,甚至是有知法犯法的意图,这种人是多么可怕!如果让他们走向社会,那造成的影响是多么的恶劣?没有道德标准的底线,以后是多么的恐怖!而且,从骨子里还不尊重法律和女性!警告处分的背后,是不是学校的深刻反思和对大学生的道德标准的高要求!而不是一个处分草草了事! 这样的人太可怕了,将来还在执法部门工作,不敢想象。 这种人应该换位思考,把受伤害者想成自己姐妹试试 人家都说了,接受删好友,不接受批评!学校的警告算是批评还是删好友? ”要反思为什么受伤的是自己”
咱有一说一,这句话教育自己孩子时可以这样说,让孩子学会避祸,全身而退才是最合适的。但作为一个政法大学生,不宜将此话当成主论调,这孩子挨处理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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