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打人者可能构成什么罪行?
6月10日,河北唐山一烧烤店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子一事引发关注,目前,烧烤店被打女子已无生命危险。从法律角度分析,打人者可能构成什么罪行?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认为,根据公安通报的案情以及视频内容,男性一方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随意殴打、骚扰他人,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受害女子构成重伤及以上结果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对该女子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全媒体记者 罗聪冉) 被打女子的同桌,用酒瓶子还击了一下,从法律上讲这样对吗? 唐山人民多少也有点冷漠,没人制止 第一条就是性骚扰
第二条就是黑社会
第三条就是故意伤害和杀人未遂
第四条就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酒后无德,恃强凌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惩不贷,才能以儆效尤。而不是单纯从受伤程度量刑。 团伙作案,黑社会性质了,被害人应该是重伤,最少五年以上 9个人不涉黑吗?扫黑除恶,10年 不是简单的寻衅滋事!已构成黑社会组织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轻伤,3-10年有期徒刑;重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不论伤情是否达到轻伤以上标准,都必须重判。好好的在那里吃饭,被恶人寻衅侮辱殴打,心理创伤远大于身体创伤,这个创伤怎么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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