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存款何时能要回?看罢两则通报后的冷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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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储户等了两个月,6月18日侦办单位许昌市公安局、河南银保监局与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以通报和回应的方式发声。
通报和回应的内容,根据单位职能的不同用语有所区别,但大同小异最终都指向了一个目标——新财富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是罪犯。
许昌市公安局通报:“以新财富集团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分子利用村镇银行实施严重犯罪”。
河南银保监局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回应:“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责成相关村镇银行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做好资金信息登记和后续处置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相关群众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网友和储户看了两则通报和回应后,更是如云里雾里不明就里。储户更是搞不明白:“自己的存款是不是存款”这个最想知道的简单道理。
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两则通报和回应,再结合新东方银行目前仅仅对手机银行APP存款出具电子回单。应该是手机银行存款没有被犯罪分子祸害,其他途径办理的部分存款有被祸害的可能性。
现在储户最关心的是犯罪分子把银行骗了,这个损失该谁承担?储户的存款什么时候能返还?
虽然相关部门的通告和回应语焉不详,但,从河南银保监局在回应中的称呼来看情况不简单。回应称呼不是“储户”,而是“金融消费者”。金融消费者的含义更广泛,包括储户也包括其他投资人。储户的存款会依法保护,无需担心。投资人的资金可能有点麻烦,什么样的资金可能是投资人?建议先自查和自我分析。
因为情况复杂,具体怎样处置还是没有完全拿准。根据这种情况,老韩冷静地分析假如对部分储户的资金确定为投资可能的三种走向。
一,犯罪分子把银行给骗了,把部分储户的资金定为投资,损失让储户承担。等着追赃挽回储户损失,那几乎是天方夜谭。如果这样办理,将来会对金融系统影响深远。
感觉这样的认定太牵强。打个比喻:管李逵的人给李逵发个金融牌照,让李逵开银行。李逵约上李鬼,一块坐在账房里揽储蓄,最后钱都弄到李鬼手里。储户要取存款李逵的银行没有钱,存款让李鬼骗走了,却认定与李逵没有关系,也和管李逵的人没有关系。
只想问一问:储户的存款是冲着李逵有金融牌照的银行去存的,怎么可能和李逵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管李逵的人长达十一年的时间是怎么管理的?
二、储户指望银行破产,存款保险能及时兜底。
根据近来网上的热传和18号的两则通告分析:一定是有部分存款没有进入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被犯罪分子祸害了。没有进入银行的部分存款就不可能参加存款保险。没有参加存款保险,即使银行破产了,这部分储户的存款保险公司怎么可能会去承担?
三、储户的损失地方兜底。
目前看有点难,管理银行的机构没有管好,从2011年到2022年十一年没有发现问题,犯罪分子跑了才发现。监管机构把锅甩了,现在弄一个大窟窿让地方承担?他承担的也有点冤,再则他也没有这个兜底的钱。
看来这三种办法都有点难,都需要时间。
具体储户的损失怎么办?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希望能像我发表的《乌龟偷了王八的钱,龙王一拳把鱼儿打翻》寓言的预言那样:“这样闹腾终于惊动了上天,玉皇大帝派来了神仙,一个个把它们缉拿归案”。 管李逵的人给李逵发个金融牌照,让李逵开银行。李逵约上李鬼,一块坐在账房里揽储的揽储,收钱的收钱。
最后钱都弄到李鬼手里,让储户怎样分辨哪个是李逵?哪个是李鬼?哪个是存款?哪个是收钱?
储户存款让李鬼骗走了。如果认定与李逵没有关系,也和管李逵的人没有关系,损失让储户承担。
这样有失常理,难以服众。 目前至少可以确定的是新东方手机银行办理存款的储户无需担心,银行既然能开具电子回单,已证明是存款无疑。
其他途径办理存款的储户暂时还耐心等待消息。 管李逵的人给李逵发个金融牌照,让李逵开银行。李逵约上李鬼,一块坐在账房里揽储蓄,最后钱都弄到李鬼手里。
储户要取存款李逵的银行没有钱,存款让李鬼骗走了,认定与李逵没有关系,也和管李逵的人没有关系,这样有失常理。 地方一点儿也不冤,就该他承担 魔盒打开了,就会带来多米诺骨效应。有多少银行可以效仿,不知道还有多少储户会遭殃!!!看着吧,等着吧!这时候还敢存小银行,民营银行的人,只能说钱是风刮来的! 禹州的有问题,其它三家为啥也关了, 合法存款啊,郁闷了 一定是有部分存款没有进入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被犯罪分子祸害了。没有进入银行的部分存款就不可能参加存款保险。没有参加存款保险,即使银行破产了,这部分储户的存款保险公司怎么可能会去承担? 相信近期还会有详细公告!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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