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红码事件问责后:不要让健康码成为滥用职权的工具
近日,河南红码事件引发关注,6月23日,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回应河南个别村镇银行相关问题时表示,近期河南地方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也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查封了一批涉案资产,银保监会继续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已经责成河南银保监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郑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郑州”6月22日通报显示,此次事件中共有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其中446人系入郑扫场所码被赋红码,871人系未在郑但通过扫他人发送的郑州场所码被赋红码。
冯献彬是谁?长期任职警界 还当过奥运火炬手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分的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部长冯献彬,曾经还是一位“警界英雄”。据媒体的报道显示,冯献彬当过奥运火炬手,获过“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在1997年1月28日时,他冒着生命危险,扑救天然商厦大火,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曾获得郑州市十大杰出民警、全国公安二级英模等称号。
而今因“乱赋红码”事件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不由让网友联想到某反腐题材电视剧中的角色。虽然无法完全对标剧中角色,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次事件反映了部分官员“权比法大”的错误认知和不良作风。
健康码绝不能成为任何人压制社会矛盾的手段
健康码是疫情防控系统的重要一环,其存在目的只能是疫情防控。这是全社会的共识。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力突破健康码为公众健康而存在的角色设定,把健康码另做他用。
早前在多家媒体的报道中,不少律师都曾表示过,“乱赋红码”事件情节严重的话,或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滥用职权罪。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处理通报发出后,网友们的第一反应是认为处理得太轻。
储户无法取现,到银行讨说法,合理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却被以“疫情防控”之名“加码”处理,这是典型的“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行为。更何况这还是用非法手段阻碍合法行为的操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乱作为已经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同时对当地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也带来了不小的损害。红码可以转绿,但被折损的公信力却并不那么容易修复。
希望“河南红码”事件能够起到深刻的警示作用,给管理者带来真切的触动,防微杜渐,唤醒部分官员对法律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应有敬畏,不要让健康码成为滥用职权的工具。
评论员:彣彧
审核:唐佳蕾 蔡晓娟 严查严查严查河南,支持严惩责任人! 问题太严重了, 转发了 追刑责 何止健康码一个?工具是把双刃剑,用多了就不灵了! 河南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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