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唐山打人案:施暴者或涉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
澎湃新闻记者 吴怡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打人事件最新情况。通报提及,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此案4名受害者中,2人轻伤(二级)、2人轻微伤。
不少网友感到疑惑:网传视频中施暴场面明明看起来受害者被打得很严重,为何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翟振轶律师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法律上对于“轻伤”“轻微伤”的鉴定,跟公众平时的认知有一定差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文件规定: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具体为: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翟振轶解释,在唐山打人案中,如果受害者轻微伤,可能将会以寻衅滋事罪来追究施暴者责任;如果受害者轻伤,那就可能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可依据两个罪名中判得较重的加以定罪量刑。另外,警方公布在侦办此案过程中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可能会加重刑罚。
按照《刑法》,寻衅滋事罪可视情节不同判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可视最终鉴定的伤亡情况分别判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从损伤程度分级来看,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包括:
1.颅脑、脊髓损伤:
2.面部、耳廓损伤:
3.听器听力损伤:
4.视器视力损伤:
5.颈部损伤:
6.胸部损伤:
7.腹部损伤
8.盆部及会阴损伤
9.脊柱四肢损伤
10.手损伤
11.体表损伤
12.其他损伤
(澎湃新闻记者林平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钟煜豪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徐亦嘉 不涉黑[捂脸][捂脸][捂脸] 打死人了才算重伤吗? 性骚扰,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危险驾驶,涉黑势力,团伙作案, 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轻伤,公众都能接受。怕只怕张冠李戴。同时,事件性质恶劣,违法分子余罪累累,劣迹斑斑,或许还有涉黑的问题,但愿司法公正能惠及受害者。这个非常重要!因为,推人及己,事实上也是对社会大众的福址。 这个律师是个吴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影响全球,性质恶劣 打到这个程度才 轻伤啊 难怪这帮小子 往死里打呢 必须严惩暴徒,必须严惩凶手 轻伤二级在法律上已经很严重了, 重伤的话只要残疾了 轻伤二级并不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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