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河南红码事件处理的一点建议
最近关于河南红码事件,我和读者朋友们聊了很多,但没有聊过处理和追责。
伴着窗外的夜色,喝一口热乎乎的花茶,又到了一天中最为放松的时刻。
坐在键盘前,和读者朋友聊聊这件事的处理吧。
立华我是有几个小问题想要问一下的。我没有任何处理不妥当或者处理过轻的意思,我绝对没有任何这个意思,我只是对一些措辞有疑问。
在《关于部分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这篇文章里讲了这么两段话。
冯献彬、张琳琳、陈冲、杨耀环、赵勇等同志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违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及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严重损害健康码管理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乱作为,冯献彬、张琳琳同志对此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陈冲、杨耀环、赵勇同志对此负直接责任,应予从严从重问责追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研究决定,给予冯献彬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张琳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陈冲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杨耀环、赵勇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他们的行为,定性是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在于,这个冯献彬的职务是政法委常务副,一个政法委常务副,定性出来一句法治意识淡薄。
政法委的工作职责里面有这么一条,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个法治意识淡薄的干部,你让他去推进严格执法,让他去推进公正司法,他做的了吗?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出事了定性法治意识淡薄,那么在考察任用这个干部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他法治意识淡薄呢?
立华我没有任何处理不妥当或者处理过轻的意思,我绝对没有任何这个意思,我只是对一些措辞有疑问。群众有不满,要理解,因为群众看了这个通报,必然也是要有疑问的。
这些干部,违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及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擅自给人家赋码,还赋的是红的。
违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不要紧,因为我们还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里面六十六条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立华我的第二个问题是,疫情防控指挥部算不算卫生行政部门?字面意义上来看是算的,那么,这次事件中这些人擅自给人赋红码,有没有涉及到违法谎报疫情呢?
立华我没有任何处理不妥当或者处理过轻的意思,我绝对没有任何这个意思,我只是对一些措辞有疑问。
通报中还写了,应予从严从重问责追责。
我仔细一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政务记大过和政务记过。
我们有成熟的党员干部处分制度,在对待同志的错误上,我们有四种解决的方案,严重程度分别递增。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通报里写了,严重损害健康码管理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乱作为,两个严重,一个典型。
为什么两个严重和一个典型后面跟着的是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呢?
从严从重,为什么没有按照严重违纪给他们算?更不要提这已经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可能涉及谎报疫情。
立华我的第三个问题是,老百姓伪造健康码,这个冯献彬要怎么处理?现在他自己伪造健康码了,一个撤职就了事了?这算哪门子从严从重? 实际上他们是在合同犯罪分子把钱转移到国外,说白了就是一伙的;拿着自己的大好前程赌一把,赌赢了继续往前爬,赌输了也就是下岗而已,总而言之,钱少了他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他不傻[呲牙][呲牙][呲牙][大笑][大笑][大笑][流泪][流泪][流泪] 执法犯法,必须严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巨大的利益不会冒此风险 应追刑责,后有主使应深究。 此文章,分析的有理有据!让公众信付! 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坚决要求依法处理坚决要求依法处理 我连墙都不扶,就服河南省对此次事件的处理![我想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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