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话郑州市纪委:河南红码事件的通报能经得起历史检验吗?
《关于部分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的通报》刚在河南省郑州市纪委官方网站发布,就引来了很多人阅读、传播,当然围绕相关责任人处分的轻重,网络沸腾了,这多少也反应了一些民意,大家普遍感觉这个通报有“自罚三杯”的嫌疑,而且自罚的还是只有11度的啤酒,不是老白干。
既然群众意见这么大,那么郑州市纪委有没有作出回应呢?目前还没有。后面有没有就不清楚了。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动作,那么河南乱赋红码的事情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结束了,当然是没有多少掌声和鲜花的,而是伴随着滚滚的不满的民意。按道理来说,民有所想,郑州市纪委应该及时回应,解民所忧,而不是“静观其变”,这种“冷静”,我看要不得。
大家热议,可以理解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并不是非要和郑州纪委对着干。全国地市级纪委那么多,怎么唯独郑州市纪委的这个通报引起了大众的特别关心关注呢?纪委本身干的是监督执纪的事情,更应该习惯于被监督。如果权力不被监督,那么出问题是迟早的事,至少出问题是大概率的事。从这个角度来看,郑州市纪委应该感谢全国人民的热情监督。
对于群众的意见,不仅要回应,而且要跑着回应,生怕不及时,大家有意见。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法学专家,发在网上的观点那都是民意,数量之多恐怕不好统计。常言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公众既然有了这么多的声音,那么通报的发出者就有义务和责任进行释疑解惑。大家的观点和声音,对的,表扬,错的,把正确的声音传播出去。
我们想问的是:河南红码事件的通报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吗?过了一段时期,这个通报中的观点是不是能够被大家接受?关于这个通报的非议是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消失殆尽,大家普遍接受了通报的内容,事实证明了通报结论的正确性?这些都面临着考验。
大家关心的焦点主要有三个。
一、 这五位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了吗?
1317人被乱赋红码,这个数字是挺吓人的,怎么看都像是违法行为。怎么他们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呢?至少通过郑州市纪委的通报来看,目前没有涉嫌违法。这单单是工作作风问题吗?单单是乱作为吗?老百姓的钱袋子被那几个村镇银行掏空了,没想着去解决问题,而是把心思花在了这件事上。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绞尽脑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能想出这个点子的人是多么精明啊,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立场出了问题。法律条文白纸黑字都写在那里,适用范围也是很明确的,违法了就是违法了,没违法就是没违法,发挥的空间并不大,毕竟是法治社会。现在都是八五普法了,社会法治意识还是有进步的。有人反问:这个事都不违法,那什么事算违法?
二、乱赋红码的决策是不是只是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面的社会管控指导部做出的?
我们知道全国各地都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这是一个临时机构,在编委会是没有““三定方案”的,这个机构下面还有很多的分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是有自己的议事规则的。1317个人,不是少数,这个决策绝不是一个小的决策,而是关乎全局的一个大决策。那么给这些储户赋红码的决定,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没有研究?还是权力下放,完全交给下面的一个分支:社会管控指导部?开了什么会?会议记录怎么写的?社会管控指导部的部长、副部长研究决定了这个事情,有没有向指挥部汇报?或者说,指挥部知不知道这个决策? 在事件的始末,指挥部要不要负责?
三、 他们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
不是为了赋红码而赋红码,后面是河南一些村镇银行出事了,出大事了。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起码的法律法规还是知道的,不会傻到是非不分吧。更何况里面还有两个是政法委的领导,政法委是什么机构?大家应该不陌生。政法委干部应该是最懂法律最讲法律的干部。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真实动机是什么?是为了省会社会面的暂时安稳而冒险去做这事?纯粹把健康码当成维稳码?有没有利益输送?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关心的。我们在通报里看不出相关回应。大家想不通。网上有句话:当你想不通一件事的时候,就往利益二字上去想,准能想通。这句话在红码事件上成立吗?不知道,因为没有看到依据。
我们期待郑州市纪委能够对舆论进行回应,拿出较真的工作作风,认真调查,按照党纪国法来做。
最后说几点感受。
1. 不能对别人马克思主义,对自己个人主义。手电筒既要照别人,也要照自己,否则会有“灯下黑”。
2. 有意见不可怕,但是有这么大的不同意见而不解决,挺可怕,因为舆论关心的焦点问题始终没有进展,损害的可能是政府公信力,有撕裂社会的潜在风险。
3. 健康码使用有范围,不能随意用,权力有边界,跨界有风险。风险重在方法化解,不要等到出事了再来挽救,那样的话社会成本太高。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还是要搞好的,不能流于形式。
干出红码这件事已经很丢人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件事,那就是再丢一次人。
丢不起这个人啊! 没有利益输送,她图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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