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防汛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这些危险区域
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行洪河道、
危险堤坝、山洪易发区等危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嘉陵江已进入主汛期,水位随时可能上涨,电站随时可能开闸泄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抗洪抢险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违章搭建、违规采砂取土、存放物料、倾倒废弃物、种植高杆作物(林木)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二、防汛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严禁在行洪河道、危险堤坝、山洪易发区等危险区域内进行游泳戏水、捕鱼垂钓、野炊露营、涉水过河(江)、养殖放牧等活动。
三、电站泄洪排水警钟和语音播报预警10分钟内,大坝下游水域、江心岛、江河滩地等危险区域内任何人员、船只、车辆等必须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各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在危险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安排人员加强巡逻,防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行洪河道、危险堤坝等危险区域。劝导危险区域内与抗洪抢险无关的人员及时撤离,对劝阻无效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危险区域。
五、交通等部门和沿江乡镇要在危险路段入口设置警示标志,公安部门负责交通管控,也可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设施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对在汛期影响抗洪抢险、妨碍执行公务、造谣传谣、起哄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传播虚假信息、制造恐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遇到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拨打119、110、120等电话寻求救援。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来源:蓬安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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