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镇银行400亿事件。储户人均垫付5万,无奈之下的妥协!!!
远方青木2022-7-13 09:41 · 来自湖北 · 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
7月11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通知,对于河南省4家村镇银行的客户,5万元以下的全额垫付,5万元以上的先垫付5万。
持续2个多月的河南村镇银行事件,到现在总算是有了个初步结果。
每人垫付5万,对这个决定,有人觉得很少,也有人觉得很多,完全是由你什么立场所决定的。
因为这个每人垫付5万的决定,非常的中国特色,既不市场经济,也不计划经济。
这2个多月来,河南村镇银行事件逐渐发酵,涉及400亿资金和40多万储户,是一个天大的窟窿,很多人让我聊一聊这个事,我也看得到这个事,但我没有写文章。
因为对于此事,我没办法发表看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弄,只能等通知。
我给大家说说里面的复杂之处,以及为什么难以发表看法的困难之处。
河南村镇银行400亿窟窿事件,来龙去脉很清晰,该怎么办其实很简单,但没办法执行。
这次垫付涉及的河南4家村镇银行,全部是民营银行,大股东为同一人,名为吕奕。
这不是简单的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或银行倒闭,而是赤裸裸的诈骗。
吕奕除了控制这4家村镇银行外,还弄了个投资公司,叫河南新财富集团,然后自己安排人弄了一套线上系统,负责存取款。
所有来这4家村镇银行存取款的客户,都会被窗口的服务员推荐使用这套线上系统,然后把钱存进去。
在储户看来,这和你在中国银行的网络平台存取款没有任何不同。
但实际上,储户使用的这套系统是吕奕伪造的,从来没有在金融系统备过案,所有的资金流入平台后,瞬间就被系统分解掉,通过各种手段流入到了河南新财富集团,然后供吕奕个人支配。
纯粹民营,所有高管都是吕奕的人,没人会质疑吕奕的任何决定,下面的客服根本不知道自己拿出的二维码到底有什么问题,也认为是国家的合法平台。
但实际上,这是吕奕自己弄出来的黑平台,国家银保监会甚至都不知道这里有储户在存款,更不知道存款多少,贷款多少,资金是如何使用的。
这就是当年P2P的余波,只不过吕奕在吸收P2P的存款时用了自己买下的村镇银行大堂窗口当吸钱渠道而已。
当百亿级的资金在国家监管视线范围之外,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那结局可想而知。
吕奕跑路了,卷款潜逃,跑到美国去了,然后案发。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了解清楚来龙去脉后,我们来尝试着解决这个事情。
首先,吕奕涉嫌犯罪,应逮捕审判,这毫无疑问,公安也已经这么做了。
但客户要的是钱,我们首先要把钱找回来,这里面涉及400亿。
吕奕不可能转移所有资产,但一定转移了很多。
投资亏损外加卷走的款项,不可能低于 100亿,按以前P2P处置的经验,最后经侦能追回20%的资产就算不错了。
换句话说,里面的窟窿可能有300亿那么夸张。
现在的问题变成了谁来出钱填这个窟窿。
所有的争论都围绕这一问题展开。
中国有存款保障制度,每名储户都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的存款保障,如果银行还不起存款,那保险公司来赔。
50万远大于5万,这也是有人嫌先垫付5万元很少的原因。
但这50万的存款保障不是凭空来的,这属于银行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商业保险合同,是纯商业行为,政府不插手这种普通商业活动。
银行的每一笔存款,每一个客户,都要在保险公司那里做登记,按存款额度缴纳保费,然后这笔存款才会获得保障。同时存款的流向要受到保险公司的监控,每一笔钱都要清清楚楚,这由银保监会统一负责。
然后,保险公司才会给你赔付。
你登记了1万块钱,说自己只存了1万,按1万块钱存款支付了对应保费,然后出事的时候让保险公司按50万额度执行合同,保险公司肯定不同意啊。
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自己填这个坑,当初登记多少存款就多少存款,支付了多少保费就按多少保费对应的额度赔,多的一分没有,一切按商业合同办事。
但吕奕登记的存款数量微不足道,在银保监会那边看起来这就是一个业务稀疏,濒临倒闭的村镇银行,鬼知道他偷偷吸收了400亿存款那么夸张。
设立民营银行的目的,是想通过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在金融领域做点好事,但没想到个人的积极性被吕奕全用在这上面了。
保险公司不同意填这个坑,而这个责任也确实不在他,怎么办?
那就公事公办,依法治国吧,谁都没话说。
到这一步,问题就更复杂了,更难办了,而且涉及到了改革路线问题。
在河南村镇银行问题上,能不能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那就是吕奕通过欺骗手段,诈骗了40多万储户接近400亿资金,走法律流程,吕奕承担一切责任。
该判刑判刑,该罚款罚款,没收一切资产后算算账,还剩多少钱,按比例退赔给受害人。
所有的P2P公司倒闭都是按这个流程走的,依法治国。
河南村镇银行虽然顶了个银行的名头,但也是实打实的民营银行,和P2P公司的民营身份没有任何区别,这家公司和吕奕负全责就可以了。
但很明显,这些村镇银行已经被掏成了空壳,吕奕也跑到了美国,即便没跑也没钱来负这个责任。
在储户的眼里,自己是在一家正常的银行进行正常的储蓄,银行都是国家的,和P2P公司不一样。
这个时候你和他们说,你去的是一家民营银行,和国家无关,要按P2P公司的流程走,先经侦个三四年,然后按比例退赔,历史经验通常是退赔20%左右。
来,你去通知这些储户,能把他们安抚好了,直接提拔你当处长。
储户是受害者,这个定义没有问题,虽然储户是被骗了,但是让储户来承担这个窟窿,确实有问题。
法律没有问题,谁觉得法律有漏洞可以提出意见,第几条第几款应该怎么怎么修改,重新确定权责,但在河南村镇银行的事情上,没有任何人指出法律有问题。
但,在这件事情上,没办法依法治国。
我们要走法治社会的路线,还是人治社会的路线,这是要激烈争辩的第一个难点。
要走法治社会的路线,那就按法律和事实真相,一切纠纷都走法院流程处理,依法判决,大家都执行判决即可。
觉得法律有问题,那我们就改法律,觉得判决有问题就依法上诉,但一切都要通过法院,其他人不得插手,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河南村镇银行事件,一开始也是打算按此办理的,但很明显,没办法按这个执行。
储户们甚至都等不到法院出判决那一天,就已经聚集闹事了。
什么叫走人治社会的路线?
就是不管法律是怎么写的,不管事实真相是怎样,不走法院流程,不按法院判决来,由主管的人来评估这件事该怎么办,他自己拍脑袋来决定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现在这个所谓的先垫付5万,明显就是人治社会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为什么要垫付?为什么垫付的标准是5万?
没有为什么,领导拍脑袋决定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人治社会在中国被骂了40年,大家都推崇法治社会,都推崇依法办事,领导拍脑袋是一个绝对的贬义词。
但是在河南村镇问题上,我能支持法治社会吗?
如果支持法治社会,那就是让40万储户等着,等法院判决,等判决书出来我们再讨论法律是不是有漏洞要补,是不是要上诉。
程序正义大于结果正义,这句话也被推崇了40年。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走法律流程的程序正义,要大于40万储户的结果正义。
哪怕40万储户最后的结果不正义,我们也要维护程序正义,要依法办事,要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我不可能这么说话,这会被人骂死的。
那我能支持人治社会,鼓励领导绕开法律自己拍脑袋吗?我能鼓吹结果正义要大于程序正义吗?
当然也不能,我要是这么说话,同样会被骂死。
那你说我该说什么样的话?
把事实抛开,抒发情绪,只骂骂人,简单,但解决不了问题。
你要解决问题,就要拿出方案,而这个方案就涉及到底要不要按法律办事的问题。
因为最后必须要有人出钱啊,不管你让谁出钱,对方都会问你一句,凭什么让我出钱,依据是什么?
你没办法回答他依据是什么,因为没有依据。
有人说,怎么没有依据,政府监管不到位,政府出钱啊。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依据,如果这都可以的话,那只要社会上有人绕开了警察监管去骗钱,政府就要负责,有人绕开了警察监管去杀人,政府就要负责。
故意绕开政府监管的事情太多了,政府没办法负责。
另外,即便要政府负责,政府不是一个整体,是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考核指标。
河南的事情,你让江苏政府出来赔钱,不合适吧。
开封村镇银行的窟窿,你让郑州市政府出来赔钱,不合适吧。
开封银行系统的窟窿,你让开封市交通局来赔钱,不合适吧。
我们可以发现,即便要政府负责,你还是要找到一个责任部门,由这个责任部门出来给钱。
但不管你指定谁为责任部门,对方还是会问一句,凭什么由我们部门来承担这个责任,我们犯了什么错?让我们给钱的依据是什么?我们的年终考核指标该怎么办?
这又回到了那个找依据的问题,政府内部行政也要有依据的,不然就全乱套了。
如果你觉得政府就是一个整体,做事不需要依据,那你亲戚有当公务员的吗?让你那个亲戚找领导聊聊天,从自家预算里支援河南几个亿来填这个窟窿呗,反正大家都是政府,一家人分那么清干嘛。
你亲戚要敢和领导提这种要求,百分百被领导打爆狗头,不信可以去试试。
哪个领导要是敢把自家部门的工资预算拿出去几亿填河南的窟窿,也百分百会被下面的人打爆狗头,试都不用试。
没有部门肯出这个钱,也确实不是他们的责任,而储户也是无辜的,且可怜。
怎么办?
现在储户闹事了,到河南围堵人民银行,上街拉横幅。
明明是村镇银行骗的钱,为什么要围堵人民银行?
因为储户知道村镇银行是民办的,老板也跑了,围堵没意义,而人民银行是国家的,围堵有意义。
而上街拉横幅,能给政府施压。
这个时候,触发了政府的另一个职能,维持社会稳定。
维稳的人和银行系统根本不是一波人,银行不负责维稳,负责维稳的人也不负责银行。
维稳的人没钱,也没资格拿钱,但必须要维稳,否则就要被处分。
放美国这事该怎么办?
很简单,故意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全部抓起来拘留,警察依法办事即可。
上街游行示威可以,在警局登记,按规定的路线走,不得扰乱社会正常运行,不得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否则直接暴力驱散,带头人拘捕。
很明显,中国没人敢这么干。
没人敢碰储户,又必须完成维稳任务。
重压之下,什么招都使出来了,连赋储户红码这种事都做出来了,被人民日报严厉批评。
很明显,赋红码是绝对违规的,相关责任人会被严厉处分。
但如果你让我来负责这件事的维稳,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让储户回家。
没办法安抚储户,也不敢驱散储户,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任何按法治社会办的可能性了。
只能人治,由一个可以总管河南所有部门的人出来人治。
所有部门都听你的,你说谁来出钱填坑就谁出钱吧,各部门以你说的话做依据,法律先放一边。
人治是不好的,是要反对的,我也强烈反对人治。
权力要被关在笼子里,一切都要有依据,不能领导拍脑袋决定事情。
但事情到这一步,要平息河南这个事,除人治,没任何办法。
这就是路线问题。
我没办法决定河南这件事采取什么路线,只能等通知。
他们最后决定人治来平息事态,那就人治吧,还能怎么样呢?反正我也不敢说法治,让储户回家等法院判决。
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的进度问题。
如果采用垫付5万的人治手段,那就是默认政府兜底了,因为最后按比例退赔,肯定赔不了那么多。
40万储户,接近400亿窟窿,人均不到10万元,一口气覆盖了5万,绝大多数储户都获得了100%的赔偿,他们肯定是会回家了,但这件事终究还是政府兜底了。
兜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从储户的角度来看,是好事,毕竟自己的钱得到了保障。
但是从制度改革的角度来说,这会引来金融系统改革的大幅倒退。
因为权责会一致,你让政府部门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那他一定会获得更大的权力。
兜底决策一出,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就到底为止了,以后再也不要谈什么让民资进入金融,搞金融改革了。
如果民众不能风险自负,默认银行体系一定由政府兜底的话,那银行系统就只能由政府独有。
持续十余年的金融改革,就此画上句号。
当然,不是什么领域的改革都会有好结果,教育、医疗以及金融系统的改革,从实践结果来看,效果远远不如人意,比工业领域市场化带来的结果差太多了。
但是,市场化改革终止,从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这种事,非常的政治不正确,我不能这么说。
因此,我不能支持政府兜底,不能支持金融系统停止市场化改革。
但是,我也不能不支持,否则40万储户能把我骂死。
事情就是这么纠结,不然河南村镇银行的事也不会拖那么久无法解决。
对于国家来说,400亿不多,能处理。
但也不少,不是随便一个部门随手就能填的窟窿。
到底怎么填这窟窿,涉及到的路线问题和根本性原则问题实在是太多了,真的很难解决。
今天你举手支持政府无条件兜底垫付5万,明天就只能支持金融系统全部反民营化,反市场化,这是一条线连着的连锁反应,有因就有果,没办法只要一半。
美国的金融系统是民营化和市场化的,美国是怎么解决这件事的?
为什么美国可以,我们不可以?
因为美国不需要解决这种事。
河南去年发大水,外媒疯狂报道,而这次40万储户出现了400亿的窟窿,那么多人上街闹事,外媒置若罔闻,根本不搭理。
为什么?
因为在外国,这根本就不算是个事。
美国银行批量注册,批量破产,银行破产司空见惯,上百年下来,你能想到的,远超你想象极限的,各种类型的金融亏损和金融诈骗模式,美国全部都出现过,种类以万为单位计算。
美国的金融规则为何如此严密?美国的金融市场为何如此发达?
那是无数的银行亏损和诈骗案例堆出来的。
上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期间,美国的银行倒闭了95%,全国人民的存款几乎被席卷一空,连最大的银行美国银行都倒闭了,依法依规,储户存款一分不赔。
1933年,为解决存款保障问题,美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由银行向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来保障用户的存款,罗斯福总统签署《1933年银行法案》,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从这一天开始,美国人的存款才有保障,但因为支付了保险费,所以存款的利率很低。
有钱的人,存款额度突破了保障上限的人,不愿意接受存款的低利率,于是美国的银行后来就发明了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不属于存款,不获得存款保障,不用支付保险费,但可以获得高利率。
今天中国的理财产品也是这个思路,照搬美国的。
很多人认为银行的理财和存款是一样的,也受存款保障,其实不是的。
存款是存款,理财是理财,理财风险自负,从法律上来说亏光了都不会赔钱。
因为风险比存款高,所以利率才会高。
但是从中国的实际操作来看,储户不管这个,既要理财的高利率,也要存款的高保障。
这次河南兜底事件一出,金融化市场改革停止,你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吗?
下一步极有可能就要砍掉理财产品,或者要求理财产品也购买保险,进而降低强行降低理财产品的利率。
反正都是要国家兜底的,都要是赔钱的,储户不可能认理财产品的风险应该自负,那当然要求理财产品要和存款一样购买保险,要接受监管。
这都是连锁反应,避不开的。
美国能这么干,是因为在百年时间里,美国人接受了风险自负这个概念。
就算到近10年,美国平均每年还是有接近100家银行倒闭,平均3天倒闭一家。
把钱存到银行出事,美国人不认为这是个大事,更无法理解因此去闹事,所以美国媒体对此不感兴趣。
2009年,美国的麦道夫以纳斯达克前主席的身份,涉嫌金融诈骗650亿美元,被法院判决150年有期徒刑,罚款1700亿美元。
但此时麦道夫所有资产只剩下了0.8亿美元,给美国金融系统造成了649亿的窟窿。
所有窟窿,美国政府一分钱不兜底,依法办事,依法治国,损失自行承担,美国人全部接受。
而那些无数小银行在百年时间里制造出来的奇葩诈骗案,数不胜数,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美国金融诈骗犯做不到,美国人早已对此免疫。
因此,美国人可以接受的金融制度,中国人无法接受,这也许就是国情不同吧。
如果要把中国改造成美国那样,那首先就要经历大规模的银行破产,至少持续几十年,所有人都认可了银行只是个普通商业主体,并不是重兵把守的银库,大量破产,民众大量吃亏。
被骗钱的次数多了,就有免疫力了,也就建立了风险自负的概念。
你说,我们中国人能这么折腾吗?
反正我不敢这么建议。
河南村镇银行的事说到最后,其实责任全在允许村镇银行民办上面。
当初是谁允许村镇银行民办的?为什么要这么干?
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一名银行家,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
尤努斯颠覆了银行业的传统模式,专门给无抵押担保的穷人贷款,而且已经干了23年。
尤努斯在孟加拉46620个村庄中建立了1277家银行,服务了639万借款人,而且其中96%是女性,帮助58%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功脱离贫穷线。
这证明了格莱珉银行商业模式的正确性和可持续性,为人类脱贫做出了重大贡献。
因此,授予尤努斯诺贝尔和平奖。
而中国的银行当时给小微企业贷款难如登天,更别提给农村穷人贷款了。
小微企业风险大,需要的贷款利率高,但国家限定了贷款最高利率,那就只能不放款,而农村穷人的风险更高,更不能放款。
但尤努斯办到了。
在2006年,尤努斯的事迹被公知吹上天,把国内银行系统骂的一塌糊涂。
给穷人贷款这件事,不是办不到,只是国有银行办不到而已。
因此,国家开始允许民营资本成立村镇银行,期望他们成为下一个尤努斯。
门槛极低,300万元就可以办一家银行。
后来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慢慢开放了金融很多领域,都是尤努斯事件把中国银行系统骂的狗血喷头之后才被一步步推动的。
事后结果来看,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确实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便利,但P2P给中国造成了严重灾难,允许民资成立村镇银行带来的好处没见到什么,惹出来的事倒还不小。
中国有几千家民营村镇银行,肯定有个别人心术不正,当初允许他们成立的时候就应该预知到相关风险。
16年前鼓吹尤努斯,鼓吹中国金融改革,鼓吹中国金融市场化的人,能出来负责吗?
当然不能,他们不会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也负不起这个责。
他们没责任,那责任在谁?
要求绝对不出事,那就只有绝对的监管才能做到,而最绝对的监管,就是不允许任何民营银行出现。
全部国营,就不会出事。
可以这么做吗?这么做到底是好是坏?
我不知道,但以河南储户的现状,我们好像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就这一条路可以走了,也只能这样了。 好文, 拜读! 不错,分析有理有据!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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