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河南几家村镇银行金额登记与本金垫付的分析研究
关于资金登记与本金垫付,有人没仔细看公告。依据登记反馈情况与已经到账的垫付金额,这里解读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次登记,主要是要摸清储户在某家金融机构的本金总额。储户自己填写的各项资金的本金总额与银行留存的数据总额一致,登记就算通过,否则就是“金额不一致”,你将无法登录“村行垫付”小程序。
4月18日后获得的利息,不在垫付范围,即使登记上了也不予统计,系统自动忽略。
这一点希望资金在5万以上的储户申请垫付的时候注意了。
只要在一家银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万,第一批就可以垫付。
一直留在银行账户的,4月18日后提到电子卡的,这些都算本金,垫付前提是合计不能超过5万。也就是说,4月18日后提到电子卡的与没提到电子卡的,性质完全一样,银行有记录。
4月18日前获得的利息,不再追回。4月18日以后获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到期后系统转到你电子卡的,以及后来没再显示的,都不在垫付范围。
现在进行的是“本金垫付”,不是“存款兑付”,因为不是那几家村镇银行出钱,是河南省信用社替他们“垫付”储户的本金。
如果以后可以做到“存款兑付”,那时就应该把4月18日至7月15日的利息兑付给储户了。从事实上看,已经不可能了,政府层面上也是只保障本金。
从理论上讲,这几家村镇银行还欠着储户4月18日以后的利息。
几家金融平台app,现在可以从手机上卸载了。如果不卸载,意义就只能是在等4月18日以后的利息,大概率等不到了。
就这个话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本期持有收益要登记吗?能取出吗? 本金回来就已经阿弥陀佛了[祈祷][祈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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