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四川枪击案嫌犯与一伤者为情人关系,情感纠葛不是同情凶手的借口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就网传“四川乐山沐川县一民警持枪击伤两人后驾车逃匿”一事,7月30日下午,乐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公安机关30日在沐川县黄丹镇山中搜索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符合高坠死亡特征。经现场勘查、技术检验和DNA检验鉴定,确系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6岁,沐川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7月30日央视新闻)
7月26日,李某持枪击伤2人、持械杀害3人后逃逸。伤者分别是女性杨某及其堂弟,死者为杨某的子女和公公。据媒体报道,李某与杨某于2020年底相识并建立情人关系,二人之间有金钱往来。案发当天,二人本来约定在李某的出租屋内解决分手事宜,没想到李某不仅当场开枪击伤杨某及其堂弟,还专门驾车前往杨某老家,将其孩子接到外公外婆家,随后持械杀害,之后又杀害了闻讯赶来的孩子爷爷并纵火。
乐山市公安局的相关通报(图片来源:乐山公安官方微博)
此案性质恶劣,情节离奇,凶手的身份及动机,都引发网络强烈关注。李某身为民警,却违反相关规定,将本应用于震慑罪恶、保护民众的枪支,指向了无辜者,其行为已背叛了身为警察的职业坚守,穿透了生而为人的底线,本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严厉谴责。
然而,随着李某的尸体被发现,其过往经历被一一曝光,网络上竟有不少人对其抱以同情、怜悯的态度。
沐川县公安局官网上曾刊载了李某50天内两次“勇救”落水者的事迹,似是证明李某原本并不是穷凶极恶之徒。再加上网络上曝光的一些李某与伤者杨某之间的婚外情细节,如李某对杨某爱慕有加,经常为其花费钱财,为了满足杨某的物质需求,李某身为公职人员在短视频平台带货,对金钱十分渴求等等,更容易让人脑补出“狗血”情节,认为李某是被“坏女人”害了,被逼到“走投无路”,犯案是为了维护男性尊严云云,大有给凶犯“洗白”的意思。
此前警方发布的案件通报中李某的照片
这种言论无疑是背离正义,混淆善恶,毫无道理。李某的行为不仅仅是一时冲动,激情作案,而是从一开始就背离人民警察的理想信念,抛弃了守护正义的初衷。他明知道杨某已婚有子,丈夫在国外打工,却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情感,等杨某离婚再与之交往,而是丝毫不顾及社会公德,公然和杨某亲密相处,乃至发生感情和金钱纠纷,为恶行埋下导火索。
而当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要结束之时,李某没有悬崖勒马,控制情绪,纠正错误,而是放任自己丧心病狂,沦为罪犯,何其可耻,何其可悲!如果说,李某一开始违法使用枪支,击伤杨某及其堂弟时,还残存着一丝理智,那么他蓄意将杨某的孩子接回再杀害的行为,已经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残忍至极,没有任何可以解释或开脱的理由!
从人民安全的“守护者”沦为杀害无辜孩童的“恶魔”,李某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的确值得了解和关注,但其目的绝不是为了给罪犯开脱,为杀人者“洗白”,而是为了挖掘其行为背后的警示意义。从而强化对社会生活的正确认识,通过制度、舆论等各方面的努力,去消弭一些犯罪的诱因,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而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坚决惩处,一致谴责,没有任何“同情”“理解”的余地,因为任何对于恶性犯罪的宽容,就是对无辜者、守法者最大的残忍。
人总有探究人性的本能,而人性往往在爱恨痴怨的感情纠葛中,体现得最为矛盾和强烈,所以很多时候,情感纠葛被用来当成“情有可原”的说辞。但如果我们切实地知晓着生命的脆弱和珍贵,正视了无辜者被戕害的悲剧,就一定会坚信,“用情至深”不是知法犯法的借口,“情难自抑”更不是杀害无辜的遮羞布。
在这一令人痛心的事件中,我们需要思考和警醒的有很多,譬如,《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是否得到了落实,警务人员内部的枪支管理是否存在漏洞?譬如,婚外情究竟是人性的自由还是道德的放纵,扭曲的情感关系会给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避免“熟人作案”等等。但杀害无辜者法理不容,天理不容,是最基本的是非观,再怎么讨论,也千万不能模糊和歪曲了!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和有夫之妇纠缠不清,一开始是他自己的错,明知道对方嗜赌成性,明智的会选择远离,所以之前有怎样的英雄事迹,也不能抵消他的罪责,再大的仇恨也不该杀害两个年幼的孩子和无辜老人!开始就是错,怪谁呢? 不应该害死小孩。小孩是无辜的。 有些不能理解的是,他既然要杀害孩子那之前为什么要弃枪呢? 为什么还要DNA鉴定? 牵扯到杀害两个无辜的孩子和老人,这人很邪恶!!! 从相貌看的确不是恶人,只能说人不可相貌,心计太深了 李某本不应该插足一个有夫之妇的家庭,无论杨某有怎么样的过错或不是,李某都不应该用杀人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并且最后造成三死两伤的后果,最后自己走上不归路。 这才是媒体该有的水平和态度!点个赞! 一个坏女人害了一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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