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省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召开
12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出席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李民、交通警察总队政委刘福宏、车辆管理所所长贾兴无、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邱彬、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王栋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全省公安机关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人民群众对安全、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期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精心谋划和组织实践活动开展
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厅党委同志分工负责,系统梳理分管领域工作职责,牵头有关警种部门研究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措施。省公安厅制定了实践活动方案,明确4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和110个具体项目,出台49份办实事政策文件,动员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以上率下、全警参与,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精准全面、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浓厚氛围,推动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坚持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的新期待
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宁是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盗抢骗、黄赌毒、食品药品环境以及经济金融等违法犯罪,今年前11月,全省破获刑事案件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增长6.53%、17.5%,多项战果位列全国第一。
强力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三年攻坚战,今年侦破案件2.2万起,发案数已连续4个月实现同比、环比双下降。扎实开展“团圆”行动,帮助192个家庭实现团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爆物品等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源头化解安全隐患;全力投入疫情防控,24小时开展摸排随访、入境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坚持群众满意标准,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能力水平
公安工作贴近群众、关乎民生。全省公安机关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从执法服务的重点环节入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开展办实事活动。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省厅先后制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等6项政策文件,推出惠民利企新举措100余项。
进一步升级完善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比例突破95%,全程网办率突破80%,拓展优化线上服务310余项,累计服务群众3.4亿人次。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智慧警局,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626个,设置各类自助机2200台,提供4大类20余项高频服务,累计服务群众48.8万人次。
创新实施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推出交管服务12项新举措,全面推行电子驾驶证,推进身份证电子信息多领域、多场景应用,户籍类证明实现“跨省通办”。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16.5万余个,着力破解“停车难”问题,为全省3682万辆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挂牌,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省公安民警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涌现出许多舍身为民、无私奉献的英模典型,他们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今年10月,奋战在国庆安保一线的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涌同志,为保护执法对象不幸牺牲,他用一生践行爱民情怀,守护百姓平安,是大家心中“永远的英雄”。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全省公安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请问今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对群众还有什么最新的防范提醒?
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李 民: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打防管控宣治”一体化推进,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下半年,全省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出现拐点,现已连续4个月同比、环比“双下降”,万人发案数全国最低;破案数、抓人数持续保持上升势头。一是防范预警更加高效。优化通讯信息诈骗技术防范平台,实时拦截封堵涉诈电话、短信、网址;建设互联网信息预警智能平台,发现涉诈信息能力明显提升,对被骗高危人员开展面对面精准劝阻。今年以来,累计产出预警信息800余万条,同比上升7.5倍,劝阻成功率99.7%,封堵网站、APP数同比上升44倍,预警反制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二是打击治理更加深入。强化源头打击、链条打击,全力以赴铲窝点、抓金主、摧黑产、堵漏洞,不断掀起打击高潮。今年以来,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37%,打掉涉“两卡”犯罪团伙810个,查扣银行卡、手机卡14万余张;止付涉案资金360亿余元,冻结47亿余元。三是宣传教育更加精准。坚持关口前移,通过“大水漫灌+精准滴灌”式宣传模式,实现反诈宣传全警、全民参与和全媒体、全社会覆盖,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显着提升。大力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截至目前,我省注册量5699万,安装覆盖率为56%,居全国首位。
年终岁尾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期,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置办年货、返乡归家、休闲消费、资金短缺等时机,精心设计骗局实施诈骗,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牢记“五不一要”防骗口诀:“不轻易登录陌生网址链接、不轻易添加陌生QQ微信、不轻易下载陌生APP、不向陌生账户转账、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对陌生信息一定要谨慎核实。”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外,诈骗团伙通过介绍工作、许诺高薪等虚假宣传,诱骗人员赴境外特别是缅甸等东南亚国家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认清“高薪职业”“生活天堂”的骗局,理性选择就业,切勿赴境外作案,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正告滞留境外的诈骗分子,立即停止犯罪活动,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记者提问
请介绍一下山东公安机关开展“团圆”行动的有关情况,家长该如何防范孩子走失、被拐?
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李 民: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认真落实《山东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严打整治“买方市场”,深挖铲除“卖方网络”,2016年以来未发生我省儿童被盗抢、拐骗案件。2021年,集中开展“团圆”行动,全力攻坚拐卖儿童积案,成功找回失踪被拐人员431人,帮助192个家庭团聚。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线索征集、卷宗梳理、走访排查、技术比对等关键环节,快侦快破现行拐卖案件,拓宽涉拐线索发现渠道,全链条打击拐卖犯罪。以未破积案为突破口,多维度挖掘破案新线索,全方位拓展破案新途径,成功破获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拐卖积案。坚持科技引领,组织开展“团圆”行动刑事技术集中比对会战,调集全省侦查技术专家,汇集数据资源,突破技术壁垒,优化工作机制,成功找回一批失踪被拐人员。坚持宣传发动,利用传统+现代的宣传手段,全力动员全民参与。期间,组织认亲活动50余场次,营造浓厚“团圆”氛围。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全力以赴破积案、追逃犯,查找失踪被拐儿童,努力让更多离散家庭实现团圆。
临近岁末,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要迎来寒假,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强化安全意识,防止孩子走失或被拐:一是带孩子外出时,不要脱离视线范围。二是聘请家庭保姆要通过正规中介,核实好身份,保留好相关资料。三是告诉孩子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四是引导孩子牢记父母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五是教育孩子辨认警察、军人等穿制服人员,与家人走失或遇到危险时,马上向他们求助。同时,广大家长一旦发现孩子走失、被拐,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提问
刚才提到公安机关开展了“警情清零、积案清仓”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王 栋:“警情清零、积案清仓”是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的两项主要内容。警情清零,是在全省推行警情“日清零”机制,充分利用执法综合应用平台,对警情录入、警情分流进行实时督导检查,由专职指挥长对每日警情进行调度点评,确保有效警情在24小时内妥善处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案清仓,主要针对2016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受理后未依法办结的各类案件,认真排查梳理原因,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案件办理,尽快办结、压减存量、遏制增量。
专项行动期间,省公安厅专门印发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警情清零和积案清仓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跟进调度、督导检查,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指向明确的未结案件,分解压实相关警种部门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清仓。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将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综合考核和执法考评,每月通报各地组织开展、排查整改、成果转化等情况;对工作落后的地方和单位开展“点穴式”督导检查,对139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049起市级公安机关督办案件进行现场督导,对已经清仓的案件进行抽查核查。针对疑难复杂积案组织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971场次,与检法机关会商研究案件1.1万余起。
通过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警情处置按期分流率达到99.93%,警情处置更加及时、准确。省、市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清零、省厅梳理推送积案全部清零,一批疑难积案成功破获。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执法制度,形成积案快清、现案快办的良性互动局面,我省执法“双清”工作经验得到公安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执法“双清”制度成果,进一步固化常态化的机制措施,不断完善全省公安执法责任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措施,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高质量法治公安提供有力保障,真正跑赢守护群众平安的“第一棒”、把好执法为民的“第一关”。
记者提问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为缓解“停车难”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刘福宏:山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机动车保有量一直位于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3047万,机动车驾驶人数量3450万,两项数据均居全国第二。城市居民出行需求和机动化出行呈现高增长、高聚集、全天候、全时空特点,“一次出行终于停车,也始于停车”,如果制约城市停车规范有序管理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我们就会陷入“停车难引发停车乱,乱停车导致停车难”的恶性循环。对此,省公安厅始终把停车管理作为一项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一路一策,深度挖掘道路资源,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等“停车难”问题,为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创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一是以点带面,推广经验做法。今年9月7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在潍坊召开全省城市停车管理现场推进会,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错时停车共享模式。目前,济南、青岛、淄博、聊城、日照、威海、德州等地市,已相继出台便利停车政策,有效破解城区老旧小区、 “医圈”“商圈”“校圈”等停车“瓶颈”。二是因地制宜,合理划定允许停车的路段时段。会同城建、城管部门深入调研城区老旧小区停车供需状况和周边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全面摸排具备停车条件的支路。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及居民的意见建议,合理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停车的路段、时段;在学校周边施划上、放学时段限时停车位,设置接送时段标志牌;在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医院、大型商超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节假日停车路段。自开展“停车难”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各地针对停车需求较大的老旧小区、中小学校、医院及大型商超等道路周边划定允许临时停车路段2700余条,可停放车辆16.5万余辆;排查备选道路350余条,可停放车辆2.5万余辆。三是严格停车执法监管,打造干净有序停车环境。实行动态交通“网格化”勤务和静态交通“路长制”管理模式,对违停严重、治理难的路段,落实交警支队、大队、中队负责同志承包责任制,一路一策开展整治。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作用,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四是宣传引导先行,提升民众文明出行意识。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联合文明办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进行礼让斑马线、文明停车等主题宣传,纠正“路边、人行道停车合法”等其他违法停车行为的错误观念。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共同抵制乱停车现象,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提问
刚才提到我省汽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均位居全国第二位,请问公安机关车管部门是如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
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贾兴无:今年以来,全省公安车管部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温馨服务创满意”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转作风、提效能、创满意”专项治理和窗口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用心用情用力办实事创满意,推动全省车管工作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是改革举措精细落地。在全面落实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民举措基础上,全省各地车管部门又创新推出140余项本地化便民服务新举措。全面推行驾驶证电子化,是全国首批实现全面推广的5个省份之一,目前已有600余万人申领电子驾驶证。全面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已办理该项业务2万余笔。二是业务下放提速增效。全部县市均可办理小型汽车登记业务,新增38个县级车管所办理小型进口车业务,覆盖率超过80%。委托92个县级车管所办理军警换证业务,42%的县市开展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等25项业务实现网上通办,互联网用户超过3000万,累计提供各类服务2.3亿次。三是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全省已有2777个业务代办网点,社会代办比例提升至17%,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建成无人车管所56个,341个派出所可以办理简易车驾管业务;推出警邮“合作网点”500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流程再造初显成效。全面推行公安网选号“50选1”,互联网选号自编个数由20个提升为50个。优化机动车查验流程,934处查验区实现通道式一站通办,1100多家检验机构实行交钥匙服务和全流程一窗通办。扩大联网医疗机构范围,体检医疗机构达759家,体检信息100%网上传输。五是服务理念持续深入。全省公安车管部门建立民意诉求分析研判制度,每周对民生警务平台诉求、警务回访不满意事项进行梳理研判,列出清单、逐项销号。组织车管所长参与线上活动206次,车管民警进社区活动462次,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议。全省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制发环节已全面落实车辆、人像采集免费服务,照片免提交,降低群众负担。济南、青岛等8市车管所应用智能导办系统,精准分流业务,减少群众等候时间。东营、聊城、菏泽将大车科目三考场回迁当地,为驾考人员节省支出近千万元。济南“车管服务标准化试点”已获国家立项并启动实施。
记者提问
刚才提到户籍类证明实现“跨省通办”,能否再介绍一下在公安户政管理方面推出了哪些便民利民新举措?
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邱 彬: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户政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是推动高频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今年11月中旬,我省主动对接京津冀、江浙沪皖等省(市),实现了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和父母投靠子女5项高频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办理,无需迁入地、迁出地之间来回奔波。目前,该政策已惠及7200余名群众。
二是实现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我省作为公安部试点单位,先行先试,12月实现了户籍类证明出具“跨省通办”。省内外居民申领户籍类证明时可直接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不需回原户籍所在地。截至目前,已为外省户籍居民出具户籍类证明1.78万人次。
三是推行新生儿入户和居民身份证首领等四项业务“全省通办”。在做好“跨省通办”工作的同时,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最近省公安厅创新推出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身份证申领和户籍类证明出具四项业务的“全省通办”。今后,省内居民办理以上四项业务时,可选择就近任一户籍派出所办理,不需要再回原户口所在地。截至目前,该政策已惠及2.29万省内居民,其中新生儿入户业务619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22809张。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结合全省户籍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的应用,持续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彰显新时代公安机关的新作为、新担当。
#我在山东守护你##我为群众办实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