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南充市嘉陵区新冠肺炎疫情紧急状态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在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努力下,全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经嘉陵区新冠肺炎疫情紧急状态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火花街道区域内,沪蓉高速以北、滨河路以西、西山以东区域,从2022年8月28日0时开始,继续按照《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8号)规定,实施3天静态管理。除上述区域及其他中高风险小区院落外,全区各乡镇、街道按照《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0号)要求,解除静态管理。
请解除静态管理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小区院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戴口罩、通风消毒、错峰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请市民群众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全区现有的高中风险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希望大家继续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2022年8月28日0时起实施,全区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南充市嘉陵区新冠肺炎疫情紧急状态指挥部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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