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公安局公开招聘43名警务辅助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43名(限男性),文职辅警7名(限女性)。勤务辅警工作岗位为县公安局各科、室、大队及乡镇派出所,文职辅警岗位在乡镇派出所。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四)勤务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防疫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子女等直系亲属;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解聘和擅自从我局离职的以及因个人原因从我局辞职未满两年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9 月14日。
2、报名咨询电话:0817-7586116, 17313795637。
3、报名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通过http://42.192.152.191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按程序拍照上传户口薄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征信记录、退伍证等相关资料,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按照本招聘公告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1、笔试:测试应试者的基础性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报名人员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四、人员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仪陇县公安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值班期间食宿由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按《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和缴存五险一金。
五、特别提示
考生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程序中须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并提供本人报名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核酸检测由考生自行完成,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建议报考者考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市县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由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借招聘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负责解释。
仪陇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日
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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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42.192.152.191
来源:仪陇公安 现在社会治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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