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抓!蓬安警方连破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近期,蓬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积极拓展线索来源,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打出“组合拳”,持续保持对破坏嘉陵江渔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8月20日以来,该局森警大队多次联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夜巡工作,掌握线索5条,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案件1
8月22日,蓬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工作中了解到,近期有人在嘉陵江蓬安县马回电站下游河段实施非法捕捞行为,掌握该线索后,侦查人员及时进行研判分析,多次蹲点,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终于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作案规律。8月22日凌晨,县局森警大队联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凌晨4时许,抓捕组连续蹲守4个小时待时机成熟,执法人员在嘉陵江雁平坝段以及对岸同时行动,现场抓获涉案人员2人,现场查获黄辣丁、桂花鱼等经济机制比较高的渔获物10斤,禁用渔具3副。经查,陈某某、姚某某在明知刺网为禁用渔具的情况下,分别于8月22日在蓬安嘉陵江雁平坝段等禁捕水域放网捕鱼,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起获渔获物10余斤。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姚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2
2022年9月3日晚,蓬安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嘉陵江蓬安县利溪镇郑家坝村段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鱼。在得到该线索后,立即指派河舒派出所利溪警务室值班人员先期赶赴现场布控,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3小时的布控蹲守,在森警大队侦查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于4日凌晨3时许在嘉陵江蓬安县利溪镇郑家坝村段,现场查获非法捕捞嫌疑人2人,现场查获渔获物40余公斤,禁用渔具1副。经查,嫌疑人陈某某、唐某某明知是禁渔期仍使用禁用捕鱼工具进行捕鱼,该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唐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3
2022年9月4日晚,蓬安县公安局巨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禁用方法非法捕鱼,经民警蹲守,在蓬安县嘉陵江睦坝段成功抓获1名使用禁用方法(即使用泥鳅等活饵)非法捕捞嫌疑人,现场查获渔获物20余斤。经查,姚某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仍使用禁用捕鱼方法进行捕鱼,姚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蓬安公安 好大的案件!!!这次天干死那么多鱼,你们怎样不处理把它养好! 敢违法的人,都是狠角色!好好帮他们改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