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在高速服务区下车 四川营山一男子被立案调查
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四川营山籍男子段某竟然直接在高速服务区下车,步行至服务区外搭车离开并外出就餐。10月9日,四川营山当地官方发布消息称,段某日前已被立案调查,现已集中隔离。据悉,10月3日,段某搭乘唐某的自驾车辆从新疆阿勒泰地区返回营山,于10月5日8时15分左右到达营山星火服务区时,未扫码进入该服务区并逗留约十分钟,后陪同唐某在服务区内加油。为了逃避管控措施,8时36分,段某从车上离开并步行至该服务区外,等待其朋友王某另驾车辆来接,王某将其送到星火镇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后二人一起驾车到达营山,且在当日内先后在营山县朝阳五巷某小吃店、营山县荣兴街某中餐馆就餐,并入住营山某酒店。当日21时许,段某发现自己的行程码变红才联系防疫部门如实承认有新疆旅居史,随后被防疫部门派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段某因不遵守《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第33号)规定,不执行集中隔离措施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营山警方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上述事件中的男子唐某10月3日自驾车辆从新疆阿勒泰地区经巴广渝高速星火服务区加油后到东升出口返营,于10月5日到达营山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从东升高速路口下高速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目前唐某已确诊为阳性病例,在流调过程中,唐某反映出其从新疆返回营山时还有一名同车人员段某。
营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
1、返乡必报备,报备必如实。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市民如刻意隐瞒、谎报行程、不配合调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2、有故意提前下站、翻越高速、走国道省道县乡道等逃避检查行为的 ,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入川落地检、主动向社区报备及居家隔离等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向调查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行动轨迹、人员接触等情况,同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监测和自我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郭宇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讨厌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样的人就该严惩不贷 这种人不自律应该严惩不贷! 必须按法律严办[赞][赞][赞][赞][赞] 这些人以身试法,严惩,欠收拾, 接他的人也该刑拘 有些人登录家人电话号码,修改行程码,要严查! 重判 这种情况,不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刹不住车的。还有说不准,他们就是外围教唆后的敌特份子。 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和法规,不给国家和人民添麻烦,也不给自己添麻烦。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