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关于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西充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9号)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解除西充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7号通告,有序有条件开放各类经营场所,乡镇恢复逢场赶集。
二、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城、酒吧、游戏厅、健身场所、足浴洗浴等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向各自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承诺备案后有序开放。
三、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72小时核酸证明查验”等通行措施。一旦发现红、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区域来(返)西人员,必须立即管控、做好登记,迅速报属地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
四、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暂停举办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五、各公共场所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发现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居民,要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社)报备,自觉履行居家隔离、“三天三检”等防疫措施;所有居民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验”等防疫措施。
七、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中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广大居民要积极履行疫苗接种义务,主动接种疫苗,还未接种加强针的居民要及时接种加强针。
九、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西充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审核:黄 成
责编:赵慕儿
编辑:严杨莉
来源:西充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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