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657 发表于 2022-11-20 10:47:47

阆中市公安局关于AB两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通告

阆中市公安局
关于AB两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通告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和换证。
经查,截至2022年11月17日,阆中市共有627名驾驶员的A、B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或超分状态,驾驶证已不能正常使用,请驾驶员尽快办理相关业务。联系电话:0817-6261801。
阆中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8日
注意事项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进行学习接受审验。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学习方式: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到9分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点击学习教育业务中的驾驶人审验模块,通过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审验;
超过9分未满12分的参加网络学习的同时还需要到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的警示教育中心学习审验(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
换证方式: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阆中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学习室地址: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南池路435号(科目二考场旁);
学习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9:00-9:15,下午14:00-14:15。
附件:阆中市AB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名单







































来源:阆中公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阆中市公安局关于AB两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