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聚焦丨四川仪陇建立“三同时”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联动协作机制
为构建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部门间办案协作、联动协同新机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仪陇县公安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三部门研究讨论,有针对性地建立了符合仪陇实际情况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并联合印发了《仪陇县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联动协作实施方案》。
《方案》为森林火灾行刑案件的办理制定了及时响应、快速联动、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建立了“三同时”工作制度。
《方案》要求: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做到“案件同步开展调查”,最先获得火情信息的部门,要立即通知另外未获得火情信息的部门,并将已知的全部火灾情况进行相互通报,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刑事执法同步上案的原则,同时开展执法办案。
其次,要做到“案件同步开展移送”,各部门在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根据案件初步调查情况,对案件进行移送。加强证据衔接,做到信息共享,以便各部门按照各自执法要求,确保调查取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最后,要做到“案件同步开展鉴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或根据公安部门的办案要求,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同步开展火灾技术鉴定工作,并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报告。凡因技术鉴定原因,造成火灾案件未查清、责任人未被处理的,将报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
下一步,仪陇县将通过联动机制的建立,确保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协同处置、提高效率,切实提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能力,发挥整体优势,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丨仪陇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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