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来阆中了?警方辟谣了
近日,在阆中市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谣传我市出现了人贩子,有关“人贩子”的谣言迅速传播,版本层出不穷,引发部分市民恐慌,有不少“阆中公安”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的粉丝也在后台向小编咨询此事。经阆中公安核查
以上传言均为虚假信息
系谣言!!!
12月3日晚,阆中一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信息“各位朋友家人们看好自己的娃娃,今天我儿子们学校就有两个小孩差一点被人骗走”。
经核查,实际情况是12月3日下午6时许,阆中市公安局民警黄某接到指令,某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七里妇幼保健院核酸采集点做核酸,黄某和同事着便装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黄某发现刚做完核酸的学生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有几分相似,便上前询问并小声告知“我们是公安局的”,经核实,发现王某并非犯罪嫌疑人张某。10分钟后,民警在核酸队伍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因办案民警身着便装,加之近期我市出现了人贩子的谣言,王某与同学杜某怀疑遇到了冒充警察的人贩子,便前往七里派出所报警。在派出所遇到王某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李某,李某了解情况后,向该学校各班班主任群发消息,让班主任转告各位家长,近期阆中有人贩子出现,家长们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后该校某班主任在微信家长群转发了此信息,其中一名家长收到信息后,便在抖音平台进行了发布。
12月1日早晨,新城首座小区一住户在微信业主群内发消息称,前一晚在小区车库内发现两名鬼鬼祟祟的男子一直跟着自己,怀疑是来踩点的人贩子。
12月2日早晨,该小区物业在业主群内辟谣称,通过查看监控和上门走访,确认上述两名男子只是在车库等朋友,并非人贩子。
其实,类似的谣言
近期在很多城市都出现了
01
山东菏泽
11月28日,郓城县唐庙镇居民闫某在微信群里编造发布“唐庙镇发现疑似人贩子车辆”的虚假信息,后被转发扩散至其他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虚构事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郓城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闫某处以行政拘留。
02
江苏无锡
近日,无锡当地流传消息称,“有人谎称清洗油烟机上门偷孩子”、“放学点有不法分子抓孩子”。经相关部门核实,近期无锡没有发生此类案件,均为谣言!
03
福建漳州
据“福建辟谣”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有2位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大家带小孩一定要小心在漳州动车站人贩子抢小孩》等相关内容的短视频,引发再次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核实,该视频内容为2017年12月发生的“旧谣言”。此次,个别网民再次重发,翻炒旧谣言,误导网民认为是近期发生在漳州的社会事件,对网络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
在漳州市网信办、漳州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漳州高新区网信办联合漳州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2位网民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并开展普法教育。经过约谈,2位网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一时间删除所发视频,并作了检讨,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主动学习互联网法律法规,坚持文明上网、依法用网,坚决抵制恶意炒作、恶俗蹭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近年来,“偷抢、拐卖小孩”的谣言一直在我们的朋友圈里传播,各种版本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拐卖儿童的团伙来××了”此类谣言就是典型的“填空式”谣言,同样的谣言内容,换个时间地点等细节,就又堂而皇之地出现。众网友出于好心提醒亲友谨防“偷抢孩子”,但谣言却看透了网友的心,关注、评论、转发的最终结果导致了社会出现恐慌氛围。广大网民朋友保持应有的安全意识值得肯定,但对网上出现的敏感信息,请及时向相关权威部门核实,切勿轻信谣言,更不要转发传播。
警方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
来源: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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