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施行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思群众之所思,盼群众之所盼。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传递着人民利益的“鼓与呼”,反映着人民最真实的意愿。
在四川,如何才能进一步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督促政府系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呢?
12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已正式施行。
《条例》有何特色与重点内容,出台后将会对代表工作有何影响?关于以上问题,记者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会,省政府、省检察院、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有关了解。
措施有力 特点突出
《条例》充分发挥代表重要作用
12月2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介绍,《条例》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权利”“完善办理工作机制” “强化跟踪落实”五大特点。
记者对《条例》内容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主要是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交办、承办、重点督办、检查督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王天福表示,制定《条例》,将代表建议办理由工作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有利于发挥法治建设对促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从法律层面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职行权。
《条例》出台后,各方面普遍认为其有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针对性强,总体质量较高等亮点,体现了“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的“小快灵”地方立法实践。
王天福指出,《条例》的出台,既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一府一委两院”有职责
《条例》出台能让更多成果惠及群众
《条例》第五章规定,“一府一委两院”可以确定一定数量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予以重点督办。
《条例》第六章明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检查督促职责。
对此,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降初表示:“我们坚决履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治责任,全面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2021年以来,省政府共办理代表建议1966件,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率为100%。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协调联动,切实打通办理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法院是如何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表示:“我们坚持上门走访联络代表,聚焦群众关注的审判工作监督、知识产权审判、人民法庭建设、法院队伍建设等热点难点痛点,面对面汇报工作、听取意见。让代表的呼声有回应,让人民的诉求有着落,《条例》的出台,对我们来讲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指出,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心关切是检察院的重要工作之一。省人代会期间,省院将收到的118条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解到各内设机构落实办理,并将于近期全部书面回复。此外,还收到省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1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当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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