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蓬安十佳政法干警”事迹展示
2022年度“蓬安十佳政法干警”(排名不分先后)
唐晓燕 蓬安县利溪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唐晓燕积极主动履行乡镇政法委员职责任务,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依托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平台,创新实施利溪镇联防联控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镇综治委、村居治保委员会、村组巡逻队、户户联防队)和“三五”机制(“五项教育”、“五道防控”、“五类调解”),大力发展数字乡村建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平安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荣获党的二十大全市维稳安保及信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兰浩 蓬安县委政法委维稳指导股干部
兰浩同志作为县委政法委维稳指导股干部,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维稳工作精神,勇挑重担,担当担责,坚持每周一次深入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有力确保了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及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荣获党的二十大全市维稳安保及信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谯玲 蓬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在法庭工作期间,谯玲凭着司法为民的炽热情怀,多次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上门送达等活动,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在立案庭工作期间,她用热情和耐心提供优质诉讼服务,积极参与蓬安法院“从9变0”诉服改革、“三进”机制完善、一网通办、智慧诉讼服务建设等工作,所在岗位被设为党员示范岗,所在部门被授予南充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表彰为全省“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先进集体。
段委 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段委扎根审判一线十余年来,勤勉工作、刻苦钻研,先后担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率先垂范、爱岗敬业,始终做到忠诚担当、服务人民。近三年办理民事、刑事案件480余件,结案率年均98%以上,服判息诉率97%以上,办理案件数量多、质量好,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案件,无涉诉缠访案件。由于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标兵、十佳庭长,荣记个人三等功,荣获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吕纯净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自2014年进入检察院以来,吕纯净勇挑重担,主动承担相对困难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她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求名利,不计得失,任劳任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督促治理被毁损的林地、耕地等100余亩,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3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29万元,被人民群众当成贴心人和主心骨。她先后多次被县检察院嘉奖,评为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获蓬安县“最美干警”称号、南充市检察机关第三届“南检之星”称号。她所带领的第四检察部被省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刘慧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自2015年进入检察院以来,刘慧同志就一直在办公室工作。她努力上进,虽然非法律科班出身,但在进入检察院第二年便通过自学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检察业务知识有效提高,近两年共办理人民监督案件50余件。她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以文辅政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全面完成服务保障、协调沟通,督办落实等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肯定。她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从未有怨言,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共撰写各类文稿信息1000余篇,成为了检察工作“笔杆子”。由于出色的表现和踏实的作风,刘慧同志连续多次荣获县优秀公务员、单位先进工作个人等荣誉称号。
米斌 蓬安县公安局河舒派出所利溪警务室主任
从警15载,他恪守从警初心、肩挑光荣使命、践行爱民情怀,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和突出成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2022年度,在他的带领下,河舒派出所利溪警务室共破获刑事案件26起,公诉15人,行政处罚88人。他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难点、痛点、堵点,真情服务,建立了南充首个集户政、出入境、车驾管功能于一体的“三合一”便民服务中心,最大限度方便辖区群众,将利溪警务室打造为“群众的贴心警务室”。2019年被蓬安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2年被南充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姚小平 蓬安县公安局周口派出所 一级警长
从警近30年来,先后在交警大队、警务保障室和周口派出所工作。不论是在基层还是机关、不管是中层领导还是普通民警,他始终笃定"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的人生信条,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辛勤奉献。特别是他从警保室副主任的岗位退下来后,去年主动要求到周口派出所工作。他在派出所工作不到半年时间里,接处警270次,调解治安纠纷143起,救助困难群体8起,走访脱贫户35户,提出整改建议11条。先后被评为2018年度蓬安县公安局“十佳中层干部”、2019年度蓬安县公安局“先进个人”、2020年度蓬安县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和2021年度蓬安县公安局“先进个人”。
李模 蓬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参加公安工作10年来,李模同志扎根基层,始终工作在打击犯罪第一线,他凭着忠诚担当、敬业奉献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信任和赞誉。10年来先后破获各类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他因此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得到市、县局嘉奖并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其身正,不令而行,他分管的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中队全体民、辅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蔚然成风,6年多来该中队先后有1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5人次受到嘉奖以上表彰奖励,去年共破案198件,起诉125人。
王小玲 蓬安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自2011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王小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论在司法所还是局机关她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每一项工作。在司法所工作期间,她秉持"不忘初心,服务惠民"的工作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2020年面对新的挑战,她勇往直前,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快速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至今共审查约两百余件。
来源:蓬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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