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让灵魂返璞归真
在异乡的一隅已生活了多年,长年宅在门面屋里,不是忙于应付生意上的事,就是忙于洗洗刷刷,抹这扫那,做些琐屑小事,再或者是低头玩手机、看书、码字。生活在这个角落,每天打开门就只能看到四周的高楼,而我则像是活在笼子里的鸟儿,目之所及只是钢筋水泥构建的楼房与用沥青铺就的街道,还有为了几两碎银而奔波劳碌的商贩、一脸漠然的路人。极少出门的我很少与大自然亲密接触,有时真的感觉自己似乎活成了提线木偶,为了生存,在异乡的土地上周而复始地过着这种寡淡如水的日子。几年前在成都那边谋生时,居住的地方附近尚还有河流与公园,每天傍晚时分,我会到公园里去散散心,沿着河流的岸边走一走。那时的我虽然很想念家乡,但每次出去走上几十分钟后再返回租房里,我的心情就会好很多。当我们因为生意惨淡的缘故决定搬离那里时,我其实是舍不得的,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那里,当然不是爱上了那里的繁华,不是爱上那里的美食,而是爱上了那个美丽的公园,那个有奇花异草、有参天大树的公园。
搬到南充仪陇的这个老县城后,我再也很少出去散步。这座在半山腰上建起来的城镇不像成都那边繁华,附近也没有风景怡人的公园,晚上即便是想出去散步,也只能是在街道上溜达,而我是不爱逛街的,也没什么欲望想要购物、品美食,这样一来,我渐渐习惯了宅在屋里。在仪陇生活了六年多,我仅仅是前年的五一期间和孩子去了朱德故居瞻仰了朱总司令的风采,在琳琅山景区欣赏了自然风光。
常年守着店面的我,成天面对的是喧嚣的集市与让人看着就感觉压抑的高楼,还有那些看似熟悉的街坊邻居。在外多年,我始终觉得自己只是这里的过客,只有故乡才是自己的最终归宿。故乡虽然远在天边,但又仿佛从未与自己疏远,有时站在异乡的街头眺望远处的大山,就会想起自己的故乡,然后思绪万千。
在我的记忆中,每年春天,故乡的大山山花烂漫,美不胜收,那些野樱花、映山红开得漫山遍野都是,清新脱俗,美得令人陶醉其中,还有一些叫不上名的野花也在尽情释放质朴的美。而田野里与小溪边的绿草与小花相映成趣,也让故乡的大地充满了勃勃生机。
离开故乡多年,我常常怀念春天的故乡,怀念故乡的春天。思恋从未消失,但我暂时回不了故乡,为了生存,我必须在异乡继续打拼,直到孩子成家,直到手里有点余钱,不再为余生的生存问题担忧了,我们才能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从此在故乡终老。
身体回不了故乡,但灵魂总得有安放之所。多少年来,我一直保留写作的爱好,也一直试图用文字为自己提供能量,在写作中放逐苦闷,在写作中与自己的灵魂对话,在书籍中汲取营养,为自己提供精神食粮。我去不了远方,也回不了故乡,日复一日的平淡还得接受,我只能在与自己对抗过后,又与自己和解,然后在每一次顿悟后走向成稳与淡泊。
今天看了一位粉丝朋友的文章后,让我对他在文章中描述的百花争妍的景象所震撼,我在那一刻对大自然产生了无限向往。可我却是无用的,如今的我连坐班车去某风景区看看都不能,上车就晕车的我哪里也不敢去,只能到附近的郊外随便看看。
郊外有一条盘山公路,路的两边是农民的油菜地、也种了豌豆。看着那些在春风中摇摆的油菜花与豌豆花,还有一些我不知道学名的野花,让我想到了故乡此时节的景象,草长莺飞,花儿处处惊艳绽放。
我看到了一丛野花,花朵很小,但不失清丽,我细细端详了很久,并用手机拍下来,我发现美其实是无处不在的,一朵小野花也能让路人深情凝眸,只为那份不经人工雕饰、自然而然散发的清新脱俗,令我动容。如果说牡丹如雍容华贵的贵妇,那这一丛野小花则是天真烂漫的小萝莉!
原来美好与身份地位无关,就像皮囊之下深藏的灵魂是否有趣、有品味,也与人的身份地位无关,而一个人只有褪去浮华、返璞归真后,才能配得上美好这两个字。而一个美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要生活在深山老林,在红尘闹境中若能修得淡泊与简单,那就是一个纯粹的人,即便是路边的一朵小野花,也不妨碍她向路人展示她浑然天成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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