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违反报告财产令行为的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违反报告财产令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本公告。
一、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将开展打击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行为”专项执行行动,严厉惩治违反财产申报制度,规避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凡已立案执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在公告期间主动向本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主动接受、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三、财产申报的内容包括被执行人当前的财产情况,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前一年至报告之日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也应当提交零财产的书面报告。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执行法院补充报告。
四、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对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债务的,将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措施;对报告财产不实的,将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经人民法院采取罚款与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或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院严厉敦促和告诫各类案件的被执行人,必须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成本及人身自由代价。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本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打造诚信社会。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电话: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联系人钟法官:0817-2177011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繁案团队一
联系人陈法官:0817-2220751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繁案团队二
联系人赵法官:0817- 2239226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金融团队
联系人张法官:0817- 2580087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专案团队
联系人桂法官:0817- 2138310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简案、终本团队
联系人李法官:0817- 2231807
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财产处置团队
联系人杨法官:0817- 2536392
特此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1日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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