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在高速收费站冲卡逃逸 涉事司机被挡获:酒精浓度超醉驾标准一倍
夜幕下,一辆“路虎”汽车驶出高速公路,强行闯卡逃逸……这是在四川南充收费站出现的一幕。两小时后,驾车男子被民警挡获,经抽血检验,其酒精浓度高达174.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4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获悉,目前该案已移交嘉陵检察院受理。
3月24日21时30分许,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南充收费站例行检查过程中,一辆车牌号为川R××C8的“路虎”汽车进入临时设置的分道导向车道,民警手举荧光指挥棒示意该车减速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没有停车迹象,继续向前行驶。民警继续打手势、吹口哨并喊话示意停车,但该车驾驶员仍拒不配合,反而加速冲卡,还冲撞管控设施并逃离现场。
现场执勤警务组立即将情况上报大队指挥中心。通过对沿途监控进行排查等,民警锁定嫌疑车辆以及嫌疑人刘某所在位置,于23时21分许在南充市嘉陵区凤山小区外街将其挡获。民警闻到刘某满身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酒精浓度为131.3毫克/100毫升,随后要求其做抽血检验。经鉴定机构检验,刘某酒精浓度高达17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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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逃逸后被民警挡获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现行标准为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大于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车。
在讯问中,刘某交代,他当晚跟朋友在南充市高坪区一餐馆吃饭饮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出南充收费站时发现交警在查酒驾。为逃避处罚,头脑一热,加速冲卡。民警掌握情况后,告知其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和法律后果,刘某后悔不已。
目前,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已将案件移交嘉陵检察院受理。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酒后驾驶机动车危险系数很高,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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