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南部县乡场
清代南部县乡场南部县位于四川省北部丘陵地带,现为南充市管辖。清代的南部县属保宁府管辖,是川北“南阆盐场”的核心区,产井盐,流经县境的嘉陵江段具备通航条件。时人有“南部界连九邑,水陆交冲,田少山多,幅员辽阔”之说。
清初的南部县受战乱影响,社会经济凋敝,境内各场亦难幸免。据传,明末的铜剑山城寨,其麓原有古场“五龙镇”,到清初时已废弃。随着四川政局的逐步稳定,南部县的乡场得到逐步恢复、兴建。雍正三年(1725)时,南部县境内东坝场、回龙场、新镇坝等地已建有社学,到乾隆时期出现了民众呈请兴建黄连垭乡场的记载。
乾隆四十五年(1780)黑水潭、道光二十二年(1840)义和场、咸丰九年(1859)元山场等设场。
道光二十二年(1842)设立的龙凤场。南部县龙凤场所在地,原名石门塘,属“古迹塘口”;道光年间陆续有人到该地修建草房,买卖米粮;至道光二十二年时已修有铺房34间,并形成了一、四、七的集期。
观音寺场设立之缘起,在于僧、俗两界鉴于当地离原有乡场较远,买卖日用物品不方便,特向知县禀请准许就近兴设;获得批准后,僧俗两界即在观音寺兴建场市。至道光十七年(1837),观音寺场已初具规模,呈现“客货云集,虽非五都之宏,已骎骎乎蚁赴而蝇逐矣”的局面。
1840年以后,南部县乡场的数量逐年增加。道光二十九年(1849),《南部县志》记载有场55个。咸丰元年(1851),《南部县舆图说》中有“县属十乡八十场”之说。
据《同治增修南部县志》记载全县市镇10乡56场。
据大约形成于咸丰九年(1859)到光绪二十三年(1897)间的统计资料显示,乡场数量增至72个。至宣统三年(1911),又增至94个。
据同《治增修南部县志》记载全县
市镇共十乡五十六场
十乡
安仁乡、永丰乡、政教乡、宣化乡、金兴乡、临江乡、崇教乡、积上乡、积下乡、富义乡。
五十六场
东路
盘龙驿,离城二十里。
永定场,离城三十里。
石河场,离城四十里。
李渡场,离城五十里。
窑场壩,离城六十里。
熊家垭,离城六十里。
富利场,离城七十里。
东坝场,离城七十里。
新政坝,离城九十里。
梅家场,离城九十里。
石龙场,离城三十里。
碑院寺,离城三十里。
养班场,离城四十里。
太平场,离城五十里。
中心场,离城六十里。
楠木寺,离城六十里。
福德场,离城八十里。
大垠坝,离城八十里。
河坝场,离城九十里。
马鞍塘,离城九十里。
王家场,离城九十里。
双河场,离城一百二十里。
西路
老观场,离城七十里。
石墙垭,离城八十里。
柳边驿,离城一百一十里。
金峰寺,离城一百四十里。
凤鸣场,离城一百五十里。
光木场,离城一百七十里。
定水寺,离城三十里。
杜家井,离城九十里。
大桥场,离城九十里。
元山场,离城一百四十里。
观音场,离城一百五十里。
赛金场,离城一百五十里。
富村驿,离城二百里。
南路
黄连垭,离城三十里。
流马场,离城六十里。
永兴场,离城七十里。
建兴场,离城七十里。
镇江庙,离城九十里。
三官场,离城五十里。
碾垭庙,离城七十里。
回龙场,离城八十里。
万年场,离城九十里。
升钟寺,离城一百二十里。
北路
老鸦岩,离城二十里。
金垭场,离城一百四十里。
保城场,离城一百九十里。
邱垭场,离城二百里。
分水岭,离城二百四十里。
思依场,离城二百八十里。
皂角垭,离城一百一十里。
神坝场,离城一百七十里。
三河场,离城二百里。
店子垭,离城二百四十里。
兴隆场,离城二百四十里。
清代实行乡保制度,市镇设保。道光二十九年(1849)全县共辖10乡、56市镇。据《南部县乡土志》载,光绪三十二年(1906)共辖10乡。
积上乡:在县城正东30里,东界福德场、楠木寺、碑院寺、双河场,南界三河场,西界城隍垭,北界养班场、中心场、永定场;
积下乡:在县城正东120里,东界鲜店子,南界新政坝,西界泸溪场,北界双河场;
崇教乡:在县城东南50里,东界石河场,南界太平场,西界石龙场,北界盘龙驿;
临江乡:在县城东南90里,东界平头场,南界王家场,西界李渡场,北界富利场;
金兴乡:在县城正南80里,东界梅家场,南界河坝场,西界流马镇、寒坡岭、马鞍塘,北界东坝场、黄金垭;
宣化乡:在县城西南90里,东界大王庙、三官塘、建兴场,南界义和场、罐子场,西界大河坝,北界打磨垭、老观场;
富义乡:在城正西120里,东界万年场,南界镇江庙,西界元山场,北界柳边驿;
政教乡:在县城正西100里,东界大桥场,南界万年场,西界石墙垭,北界狮子场;
永丰乡:在城西北150里,东界凤鸣场、黎家坝、来龙场,南界金峰寺、伏虎桥、富村驿,西界丘垭场,北界猪槽垭、双凤场、分水岭;
安仁乡:在城正北160里,东界双柏垭、保城场,南界三河场、观音场,西界萧家坝、店子垭,北界乐垭场、思依场、何家店、铺子河。
宣统二年(1910)改10乡为1城4镇6乡,分辖82场镇。同年遵清颁《自治章程》,全县划为11个自治区
一区辖县城、老鸦岩、谢家河、盘龙驿、元坝井(满福坝);
二区辖碑院寺、养班场、楠木寺、中兴场、泸溪场、三合场、永定场;
三区辖新政坝、双河场、平头场、鲜店子、福德场、石河场、三清庙、清平场、五灵场;
四区辖王家场、富利场;
五区辖东坝场、河坝场、梅家场、李渡场、马鞍场、大堰坝、蟠龙场、太平桥、石龙场;
六区辖流马场、碾垭庙、黄金垭、建兴场、龙凤场、三官堂、李家桥、金源场、大王庙、寒坡岭;
七区辖大桥场、老观场、石墙垭、杜家井、打磨垭、狮子场、永兴场、定水寺;
八区辖镇江庙、大力寨、伏虎桥、大河坝、万年场、义和场、罐子场、回龙场;
九区辖富村驿、金峰寺、双合场、小元山、柳边驿、赛金场、光木山、凤鸣场、神坝场;
十区辖升钟寺、万年垭、观音场、寒坡岭(石板庙)、元山场、皂角垭、回龙场、枣碧庙、双柏垭、思依场、陈家垭、兴隆场;
十一区辖保城庙、双风场、城隍垭、
清宣统二年(1910),南部县改10乡为。城4镇6乡,下辖82保(按场设保)。乡设乡正,保设保正、三年推行自治,将城、镇、乡定为11个自治区,于各区设议事会、董事会。议事会为城、镇、乡一级议事机关;董事会为自治行政机关。董事会设董、佐各1人,执行议事会议决的各项事务。
民国3年(1914),袁世凯下令解散各级自治组织,南部县城、镇、乡议、董两会于2月28日同时解散。
县丞衙门与巡检司衙门
现有资料显示,清代南部县县丞、巡检司的兴设、裁撤、移驻,并非仅以管理“市镇”为中心,而是多与盐务管理有关。雍正八年(1730),南部县曾设立过巡检司,后于乾隆元年(1736)改设盐大使。乾隆三十二年(1767),南部县又因该职仅查核“井灶”,似属冗官,将其裁撤。嗣后,官方将县丞衙门移驻富村驿,兼管盐务。因为新增盐井“较前十倍有余,又多在东、南、北三乡,距县丞衙门自一百余里至二三百里不等,即令稽查井灶,亦本有鞭长莫及之虑,此时若仍令该县丞驻扎富村驿,转得避劳就逸,投置安闲”,加之新镇坝濒临大江,是南部县盐斤水运必经之所,人口稠密,人员复杂,较之富村驿地位更为重要,因此,四川督抚上报朝廷将县丞衙门移驻新镇坝而获准。县丞衙门移驻新镇坝后,四川总督鉴于富村驿亦是重要之区,故特禀请移驻巡检司。嗣后,朝廷将广元县朝天镇的巡检司移驻富村驿。移驻后的巡检司衙门,照例经理原县丞所管富义、永丰、安仁三乡的盗贼、匪徒、赌博、斗殴、私宰、窝娼等事。
社会经济恢复的同时,南部县行政机构和乡保体系也几经设置、调整。乾隆时,南部县官方将县境“安仁、永丰、政教、宣化、金兴、临江、崇教、积上、积下、富义”10乡编为73里、25保、168甲,并且建置了里甲、保甲、团练、乡约等基层组织。除此之外,官方先后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设县丞衙门于富村驿,后四川总督在道光三年(1823)上报朝廷建议将富村驿县丞衙门移驻新镇坝,另在富村驿改驻巡检司衙门14,两年后此项工作才得以完成。自道光五年(1825)始,南部县“十乡”的里甲、保甲体系中,分布着数十个大小不等的商业性聚落——乡场,其中铺户数最多的新镇坝、富村驿两场分别驻扎有县丞衙门、巡检司衙门。
这些驻扎在市镇(乡场)的县丞衙门、巡检司衙门,主要负责其所在地的人口稽查、治安秩序管理等事务。依此而推,此举应为国家和官府管理市镇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
参考文献:南部县志(1994年版)
南部县志(2010年版)
(清)同治增修南部县志
南部县乡土志
《清代中后期四川乡场的管理机制及权力关系——以南部县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郑成林 李升涛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编辑整理:祝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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