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癞蛤蟆也犯法!南充这场直播吸引百万人观看
庭审进万家全市上千个直播点位
全程实时直播庭审现场
在家门口就可以学法
一起来感受小案件里的大道理
今天的庭审
是由于抓癞蛤蟆引起的
……
什么?
就是那个浑身是疙瘩
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吗?
抓癞蛤蟆也犯法?
那我赶紧看一看直播
听听法官怎么说
这场直播吸引了众多群众的目光
一起来看看大家观看直播的火热场景
以及
一大波现场图
是什么让他们如此认真
我们一起来揭秘
提到保护动物,我们往往想到狮子、老虎、丹顶鹤、金丝猴等。实则不然,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保护动物。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的是野生动物的保护,三有指的是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
案件详情
周某顺、冯某卫、黄某兵、李某洪、杨某志、周某全等六人在明知范某金、蒲某权、任某等三人非法收购中华蟾蜍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禁猎区和禁猎期猎捕中华蟾蜍1053只并销售,获利2716元。
周某顺、冯某卫、黄某兵、李某洪、杨某志、周某全等六人构成非法狩猎,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顺、冯某卫、黄某兵、李某洪、杨某志、周某全等六人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六被告在禁猎期、禁猎区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中华蟾蜍,造成当地中华蟾蜍数量减少,影响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六被告对此未进行任何弥补,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遂提起本案生态环境破坏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六被告分别赔偿损失585元、789元、420元、412元、160元、350元,并以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环境,履行生态环境义务巡护责任,同时登报赔礼道歉。
听听他们怎么说
进行普法宣传
进行普法宣传
群众表示:“今天的庭审确实长见识了,癞蛤蟆在我们乡下池塘边到处可见,可以前不知道它还是保护动物呀!”
“回去要给家里人也普下法,不然不知不觉间触犯了法律都不知道。以后希望能多些这种普法宣传,我们老百姓才易懂嘞!”
环境保护专家说:“像这次庭审中提到的蟾蜍,虽然长得瘆得慌,却是一种有益动物。专吃各种害虫,在吃害虫方面比青蛙还厉害。而且浑身是宝,药用价值也非常之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更是吉祥之物。”
脚步,从未停歇
不止是“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周,对于环境保护,南充法院一直在路上。推进“三合一”审理模式改革,优化案件识别机制,完善司法修复机制。截止目前,已在生态修复基地创新开展增殖放流、植树复绿、巡回审判、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活动17场次,增殖放流8.7万尾,补植复绿3600株。
依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财政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今后南充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系统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效,为南充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看了今天的庭审
从今以后
那些你以为“其貌不扬”的小动物
可别再随便抓啦
保护动物、保护环境
其实也在保护我们自己
来源: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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