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便民司法零距离
为推动法治宣传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近日,阆中法院走进社区开展巡回审理,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案件1
5月16日,阆中法院法官秦国来到阆中市七里街道某社区审理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据悉,第三人邢某因资金紧张曾向原告董某借款10万元,而第三人邢某在被告某社区居委会任职期间为集体开支垫付10万元资金,2021年2月7日,第三人邢某将债权转让给原告董某,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被告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第三人均为该社区居民,被告为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使双方方便应诉,快速处理纠纷,承办法官将庭审地点设在社区会议室,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释理明法,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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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2
6月20日,阆中法院受理了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考虑到该案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认定,更会对今后类似纠纷处理起到示范作用,阆中法院法官秦国带领审判团队来到了沙溪街道某社区,邀请社区居民旁听庭审,以此达到“以案普法”的效果。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双方当事人的诉辨主张,争议焦点进行了重点调查,双方当事人对主张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但由于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就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和业委会的公示事项进行普法宣传,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并现场答疑解惑,“零距离”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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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在法院辖区内结合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等与案件关联的地点,选择在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的场所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理方式。阆中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将法律送到乡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拉进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接下来,阆中法院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采取“片区法官拉家常”、“庭审进万家”、“巡回法庭”等方式,“零距离”进行普法宣传,将“人民至上”转化为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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