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 2023-8-10 08:58:59

南充:非法捕鱼一时爽,撒了渔网入法网

捕鱼对许多人而言
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休闲活动了
然而却有不少人因为捕鱼
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有人说不就是捕个鱼嘛
没偷没抢的怎么就犯罪了



捕鱼本无罪
但非法捕鱼就是你的不对了
非法捕捞行为
破坏了正常的水、渔业资源
炸、毒、电鱼
更是对渔业、水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的破坏
对非法捕捞者自身也存在安全隐患



早在2019年7月1日
长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实施禁渔
且禁渔期长达10年
但总有少数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
以身试法,非法捕鱼
最终自己反而被“捕”



对于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态行为
公安机关将会
严查!!!
严打!!!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4日16时许,阆中市公安局二龙派出所接网友举报:8月2日晚,有人在二龙镇祖寺垭村下面的河道内使用渔网非法捕鱼。接此举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在相关水域开展调查,经过大量摸排走访,8月4日晚,民警在屈某、何某家中将二人抓获。



经查,8月2日19时许,屈某与何某从祖寺垭村骑车前往东河支流大豪沟,使用禁捕渔具刺网在拦河坝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一时爽
以身试法后悔晚
守住绿水青山,保护生态文明
广大群众切勿为了口腹之欲或谋取私利
触碰法律红线
对于禁渔期内
一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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