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兴旺司法所所长、兴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何婉兰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何婉兰
何婉兰,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蓬安县兴旺司法所所长、兴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蓬安县司法局兴旺司法所所长、兴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何婉兰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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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为民服务,她是党和群众“连心桥”
面对繁杂的基层矛盾纠纷,何婉兰坚持“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她热情诚恳地接待,耐心细致地解答每一位来访者或案件当事人;她注重以事实为依据,深入一线走访调查,以“拉家常”的方式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找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她坚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以网格员日常巡查为契机,坚持常规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对基层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掌握,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帐,及时研判、及时化解,切实把网格建成人民调解的基本单元,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进位”,坚持源头治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早介入、早化解。
用力释法说理,她是学法普法“传声筒”
何婉兰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人民调解的基础工程来抓,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145人;定期在辖区各所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课堂,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借鉴吸收“枫桥经验”,结合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践,建立完善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联动调解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用情阳光调解,她是矛盾纠纷的“灭火器”
在矛盾纠纷调处中,何婉兰始终对双方当事人“一碗水端平”,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依法依理进行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成为了群众身边的调解能手。历年来接待调解当事人1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200多人次,主持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256起,其中疑难纠纷2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做到了小事不出格、难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兴旺镇社会和谐平安、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法治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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