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委原副书记王希刚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委原副书记王希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希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把入党视为当官的“敲门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聘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利;以权谋私、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私自留存纪律审查资料;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希刚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希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南充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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