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蓬安遭审计署点名!一场问责风暴正来袭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但仍有有六个省份九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国家审计署9月25日发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披露了上述信息。
成都财经圈注意到:四川省乐山、蓬安榜上有名。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
2017年11月至12月,经当地政府批准,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五通桥区财政局、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等部门以14159名失地农民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16.9亿元,用于缴纳应由政府支付的拆迁安置社保费用,并承诺贷款本息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6.9亿元。
让人“不明觉厉”的是,三年前,乐山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关于乐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金融机构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融资行为实施监管,制止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发现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应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金融监管部门。
这是乐山今年第二次遭到审计署点名。
2018年4月18日,审计署在官网发布了《2018年第2号公告: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该报告表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经乐山市政府同意,乐山市高新区以乐山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的名义,取得乐山市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3.89亿元,用于征地拆迁等支出,乐山市高新区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以本级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截至2017年底,债务余额3.83亿元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乐山市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区,规划面积为22平方公里。
工商资料显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0亿元,由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100%持股。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吴峻松,履历显示,吴峻松是1974年出生,曾担任乐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显然,政府部门出具承诺函,违反了《担保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和《预算法》第三十五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的规定。
除了乐山,审计署最新报告还点名了四川省蓬安县。
2017年8月,蓬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从该县两家融资平台公司借款2亿元,用于发放该县2016年度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专项慰问金,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蓬安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嘉陵江中游,是四川省南充市下辖县,属川陕革命老区,是西汉大辞赋家司马相如的故里。
四川部分地市债务情况(2016年,亿)
数据来源:各地市财政局及市本级城投评级报告
从上图可以看出,四川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四川省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7812亿,居全国各省第七位。全省债务主要集中于成都市。成都2016年末债务余额2188.3亿,占全省债务规模的三分之一。其他地市债务规模几十亿到几百亿不等。
另外,审计署最新报告还指出:16个地区存在违规将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骗取套取扶贫资金,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等问题,涉及金额11.38亿元。
其中,四川省黑水县的相关单位在2015年至2018年1月,通过虚报培训课时、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工程造价等方式,骗取套取扶贫资金3.06万元。
四川省邻水县在2015年至2018年3月,违规将扶贫贷款等8000万元用于城市开发、拆迁补偿等非扶贫领域。
四川省阿坝州扶贫局、黑水县扶贫局在2015年和2016年,将扶贫资金18.44万元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接待、住宿等支出。
按惯例,审计署提供线索后,一旦违法违规行为被确认,相关政府部门、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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