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万买了一辆质量有问题的嘉陵摩托,只能认栽吗?
是的,只能认栽。我是为了带着狗子旅行才买的这辆摩托车。
如果时间退回今年年初,我绝对不会买这辆嘉陵600边三轮。
今天嘉陵工厂的态度很好:首先,他们承认两次都是质量问题,这辆毛病多的车也确实让我们赶上了,但嘉陵的车是经过3C认证的;其次,对于磨合期内频繁坏车,只能解释为这就是磨合,磨合期不坏那不就不容易坏了吗?最后,骑不骑的远是消费者的事情,转不转手也是消费者的事情,嘉陵只维修,不退车。同时为了表示嘉陵官方支持骑这辆车摩旅,因这辆车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旅行耽搁,可补助2000元路费。
但既然我把这辆摩托车从北京骑回工厂了,是无法被“好态度”打动的。这是辆新车,没到3000公里,已经出了两次严重的质量问题:第一次因为脱焊在山上拐弯时造成事故;第二次拆开发动机盖更换马达、超越离合器、及其轴承。
胖子这样对他们形容说:“如果神农架的山道没有护栏,如果护栏不结实,如果还有对向车,那我们今天根本坐不到这里谈维权了;几位哥哥,平心而论,如果是你们的女儿骑着一辆摩托车发生了这样的事故,并且是因为摩托车本身的质量问题,你们还会让她骑吗?”所有人沉默,技术负责人表示他也会退车。但于理,发动机只要没出问题,整个车怎么出毛病,都没有质量问题。
对于一辆没到3000公里出现两次质量问题的车,我不会再骑,我要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如不构成本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嘉陵的销售说嘉陵不会违法生产,但我查到了这个:
我不知道那个骑嘉陵正三轮的人怎么了,让嘉陵在2015年被质监局罚过7万元。
还有一个过期的CQC质量认证,被嘉陵解释为这是汽车的,和摩托车无关:
第一次脱焊打了315投诉电话,我的确满意当时嘉陵迅速公关,召回了这批车处理脱焊问题,并内部追责:因内部重组导致更换了焊接工人,导致成批次的车都出现了焊接问题。
这是主车和车斗连接处的滑轮组
但是紧接着车又发生超越离合器损坏、连同马达和启动盘轴承一起损坏,导致车辆熄火并无法启动。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荒无人烟的西南地区,后果堪忧。已知先前很少有车友损坏到启动盘轴承,所以猜测这批车是否更换了启动盘轴承的零件。
这不是一个电冰箱,而是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摩托车。我着实无法满意于嘉陵厂家对质量安全的忽视、对品控的轻视、对消费者生命的无视,难道只有等到车友因为其质量问题发生意外才会被重视吗?我今天见识了国企的态度和冷漠,感到疲惫。
对不起,我错了,买了嘉陵600边三轮。进口车要钱,国产车要命。既然知道嘉陵600边三轮有质量问题,厂家说骑不骑看我的心态:如果出事故的是你,怕是你也不骑了。
同时我查到了这个,嘉陵的配件厂在和他们打官司:
今天走到嘉陵门口,停放摩托车的地方没有嘉陵,我开玩笑的说了一嘴。旁边一个正准备骑车的人抬头看我,是刚刚在工厂里碰见的男孩子。他说谁骑嘉陵摩托车啊,不生产了,你们骑的是最后一批了。反过头去问厂家,厂家说我们是国三的最后一批,这批车还能卖到今年6月,然后改国四。
明天会给质监局打电话,要求嘉陵出示损坏配件的生产厂家、是否这批次车较之前老款更换了国产零件、上文那个过期的CQC认证又是什么情况、以及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和3000公里出现两次严重问题是否和厂家重组后忽视品控有关。
即使嘉陵所有生产资格都齐全,但我不会满意现在的结果,即使起诉也不会有作用,但起诉只是为了告诉其它不知情的消费者:现在的嘉陵质量已不是军工质量,我承认嘉陵之前的辉煌也为之骄傲,但现在的嘉陵已因内部重组造成复产的摩托车正在大批量的出现问题。
我现在就是心情很不好,换谁买了一辆3000公里就出了一堆问题的摩托车,谁的心情也不会好。
既然厂家坦诚说这两次都是质量问题没有人为问题,而后面爱骑不骑是我自己心态的问题,那对于这辆不能再骑的摩托车,我只能继续投诉和维权。
如果我知道会买回这样一辆摩托车,简直是请回了一个不断的出质量问题的祖宗,我宁愿花同样的价钱买辆五菱神车。
懊恼和疲惫。
但面对质量问题,不该是消费者认栽。
本文由 俞瑾(机车少女环游记)授权哈罗摩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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