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蓬安县5亿项目,遭处理的5名评标专家,在等信号?
2005年4月1日就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然而,17年后的2022年,在南充市蓬安县一个5亿元项目中,5名评标专家却以“无法鉴定投标文件中,是否为电子签章,终止评审”,结果导致流标!
前天,蓬安县住建局披露一则《关于对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告》:2022年9月22日,评标专家莫某、陈某、任某强、朱某福、阮某雄在参与《蓬安县城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评标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违反了相关规定,2023年5月29日,该局对上述5名评标专家的负面行为记2分。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在行业内,被调侃为一顶“大帽子”,给谁都能戴上,而且,负面记分方法与驾驶证一样,总分也是12分。那么,这次又是什么原因,被戴上帽子,记了2分呢?
2022年8月2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相如大道至火车站片区,建设市政管网约25.3km、道路恢复面积约7.5万平米、木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清溪河污水截流工程、凤凰新城截污干管和其他市政配套工程。投标限价:501449851元。
9月26日,该项目发布评标结果公示:项目流标。
据9月22日的开标记录表显示,共有中铁24局、中建二局、通号建设等7家企业参与竞标。
两个月以后,该项目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变更:中铁24局以499585345元排名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建二局、河南三建,紧随其后。
而变更原因:“评标委员会在第一次评审时,以无法鉴定投标文件中,是否为电子签章,终止评审,经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向四川建设网等部门核实后,由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电子签名法》都实施这么多年了,这些专家牙齿都吃黄了,还在犯这种低级错误?会不会在等某种信号哦!?”一位从事多年招投标的业内人士分析称,5个亿的项目,参与投标的几家都是有来头的,搞不懂意图,专家也是不敢贸然打分推荐的。
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在处理通告中,5名评标专家被记2分的依据源自《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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