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档案馆发布征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档案资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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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档案馆征集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周年”档案资料的通告
大美西充
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方知未来。您今天的记录,是时代记忆留史、存凭的第一手资料,将成为未来的宝贵档案资源!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对国家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或提供相关线索。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更好地见证西充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以档案视角全面记录好、完整留存好西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走过的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西充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散存、散失在社会上的对国家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征集范围
1
反映西充城市、村庄、街道等同一区域、同一地点前后发展变迁,或者个人、家庭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前后发展变化的档案资料,如一组照片或音像、文字或图表、文学或艺术作品等。
2
反映西充各个历史时期重特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档案资料,如反映党政机构改革、土地改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恢复高考、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口述资料、实物等。
3
反映西充籍革命烈士、老红军、抗战老兵等革命先辈在革命斗争和后期工作、生活中形成的,以及西充籍或在西充工作、生活的各界知名人士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如手稿、笔记、日记、信函、奖章、勋章、纪念章、证书、证件、行军用品、照片、音像、著作、回忆录、传记、书画等。
4
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西充视察、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如讲话稿、题词、批示、照片、音像、文集等。
5
反映西充籍或在西充工作、生活的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英雄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行业精英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如任职文书、工作笔记、日记、信函、照片、音像和奖杯、奖牌、证书以及受表彰过程的照片、音像等。
6
反映西充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发展变化的档案资料,如名企名店、老工厂、老品牌、老字号、特色品牌等和企业简史、厂志、厂史、厂牌、商标、产品样本、证书、照片、音像、实物等。
7
反映西充地方史志、地域地貌、物质资源、风土人情、特色文化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民风、民族宗教、民间工艺、古迹遗址、城乡变迁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如史料、地图、书籍、家谱、族谱、志书、票证、信函、照片、音像、实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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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反映西充经济社会发展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如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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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
档案资料不限形成的时间、形式和载体,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网页等形式,纸质文档、电子文件等载体。
2
档案资料除原生电子文件外均应为原件,必须为真实原始记录,至少具有凭证、参考、研究、收藏、文化传承等价值之一。
3
档案资料应内容客观、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档案资料提供者自行承担),并提供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提供者的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内容简介等)。
4
档案资料是文字图表的,应图像清晰、内容完整;是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应为原创作品,内容真实、积极向上,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
5
照片档案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数码照片须为原图,传统载体照片数字化副本分辨率须不低于 300dpi),要求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无确切时间的可以写时期,如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需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事件、背景、拍摄者或来源等),照片的尺寸、颜色不限,其电子文件应为JPEG、JPG等常用格式、单幅作品不小于3M(对反映历史的老照片不作要求)。
6
录音、录像档案应播放流畅、音质(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事件、背景、拍摄者或来源等),视频时长应大于30秒,其格式应为MP3、AVI、MP4等常用格式。
7
实物档案应先提供实物的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形成时间、材质、背景、所有者或来源等),经确认后再提供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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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经县档案馆认定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不包括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采取以下方式征集。
1
捐献。鼓励上述档案资料的所有者自愿将其原件无偿赠送给县档案馆,经鉴定后接收进馆,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2
复制。上述档案资料的所有者暂时不愿意捐献原件的,经其所有者同意,县档案馆可以对原件无偿提供复制服务,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复制件保存在县档案馆,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3
购买。上述档案资料特别珍贵的,其所有者暂时不愿捐献原件或提供复制件的,必要时,经其所有者同意,视其珍稀程度、内容重要性和保存价值,县档案馆可以依法向其所有者购买。
4
代存。上述档案资料的所有者暂时不愿捐献原件或提供复制件而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其所有者同意,县档案馆可以无偿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经双方协商,签订代存保管协议)。
4
征集说明
1
以捐献、复制或购买方式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县档案馆负责整理、保管,并在其服务范围内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利用(在利用时,可标注提供者或拍摄者的署名)。
2
以代存方式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的所有权仍属于寄存人。代存期间,县档案馆免费提供专业的保管、护养、修复、展示服务和良好的保存环境而负责该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并可在其服务范围内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利用。
3
通过上述征集方式向县档案馆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资料,并可以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县档案馆按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4
对捐献数量较大或者特别珍贵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档案资料的,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县档案馆可组织接受捐献仪式并做外宣报道。
5
征集时间
本通告长期有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在工作日上班期间,随到随收)。
6
联系方式
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有捐献、代存等意向的,可以直接到西充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邮寄(寄送时,请附上联系方式及资料清单)等方式与西充县档案馆商洽相关事宜,西充县档案馆也可提供上门服务。
联系部门:西充县档案馆接收征集股
联系电话:0817-4232782
邮政编码:637200
电子邮箱: xichongdangan@163.com
联系地址:西充县晋城街道体育场街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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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黄 成校审:王 潇编辑:严杨莉来源:西充县档案馆-❖ 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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