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激动!那年,我们第一次穿上统一的检察制服……│“检察老照片”展播第1季
“
泛黄的照片里
记录了峥嵘岁月
承载着珍贵回忆
“检察老照片”征集活动启动以来
各地检察朋友踊跃投稿
第一批展播即日上线
岁月无声
光影留痕
让我们一同穿越时光隧道
触摸检察之魂
”
我们院的四次搬家
从上到下分别为图1-图4
图1 1986年9月,我在“银行楼”控申科办公室拍照留念。当时,山西省榆次市检察院与晋中分院联合开展检察长上街接访,活动结束回到办公室后,同事为我拍下了这张照片。
图2 “安宁楼”旧址,榆次市检察院曾在此处办公。照片拍摄于2010年,此楼现已拆除。
图3 1999年9月,在“王湖楼”前,妻子给我和上小学的女儿拍照留念。
图4 2016年2月,我在文华东街机关办公楼前。
文字、照片提供 │李砚明
单位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
山西省榆次市检察院(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院)恢复重建于1978年7月。恢复重建时的办公地点,在城里东大街西头,旧时称作“衙门街”的公检法大院里。1981年1月,我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到院里,全院加上我们刚进院的5名法警、书记员,一共才26人。
1983年9月10日,榆次县撤销并入榆次市,各单位对口合并。县院并入市院后在“排房院”办公,办公室一下紧张起来。时任检察长李存耀向市里反映,市里给解决办公用房困难,1986年8月9日,机关从“排房院”搬到了东大街中段的“银行楼”里。
“银行楼”是一座50年代的建筑,平顶无檐,没有阳台的3层预制板楼,楼道很窄,上下楼时若对面有人过来,两人要互相错一下才行。就这干警们也很高兴,说:“办公住上了楼房。”
随着人员增加,办公用房日渐紧张。1991年4月,市里同意检察院盖新办公楼,不过,要先腾出已卖掉的“银行楼”。经联系,检察院租住了在安宁大街78号的一幢单面楼。我们在“安宁楼”里暂住了两年,1993年5月7日,机关搬进了王湖路43号的“王湖楼”里。
“王湖楼”是一座南北向坐西朝东的4层“丁”字楼。进楼,高台阶,先13级,一个宽面,再11级,直接上到二层,进入办公楼。后来晋中地区改为晋中市,榆次市院也就变为榆次区院,工作人员增加到100多人。曾经很宽敞的办公楼,又显得紧张了。
2016年1月1日,全院干警整齐着装,在榆次新开发区文华东街机关新建10层办公楼前列队。在熠熠的阳光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全体干警向一面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冉冉行注目礼。这一天,我院恢复重建以来的第四次搬家顺利完成。
为办案参加紧急培训
1983年,湖北省黄陂县检察院经济罪案举报站成立时的合影。
1983年6月,黄陂县检察院(今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经济罪案举报站挂牌成立,主要负责查办经济案件,包括投机倒把,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
该举报站成立不久,办理了一起通过笔迹鉴定确定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在查办李集公社某大队书记涉嫌挪用公款的案件时,需核对大量单据上书记签名的真伪,检察人员姜志诚(二排左二)、赵碧兰(二排右一)紧急参加了孝感地区(当时黄陂县隶属孝感地区)组织的笔迹鉴定培训。掌握基本笔迹鉴定技能后,姜志诚和赵碧兰清理出有疑问的单据,经送公安学校再次鉴定,这些清理出的单据上的签名均不是大队书记本人笔迹。
后经组织相关人员笔迹核对,确定挪用公款单据上的签名系该大队会计模仿大队书记笔迹所签。
心情激动!首次穿上统一检察制服
1984年7月12日,时任四川省南部县检察院检察长简耀(前排左六)携全体干警穿着首次统一的检察制服集体合影。
图片 │王轶飞
单位 │四川省南部县检察院
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标志。从1949年到1984年4月,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检察制服。
1984年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几项规定》。
同年5月1日,检察人员第一次统一着装,夏装为米黄色,春秋冬装为豆绿色,佩以领花、肩章和戴有国徽的大檐帽。
父亲引我走上检察路
上图 1988年,时任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甄传植和经济侦查科干警赵华明(右)在案发现场勘验假化肥。
下图 1988年,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赵华明(右二)等检察干警正在核对账目。
文字 │朱玉胜
照片提供 │赵咏梅
单位 │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
在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赵咏梅家里,有几张30年前的珍贵照片,其中一张是她父亲赵华明参与查办一桩轰动全省乃至全国的坑农案例时拍摄的。赵咏梅说,这张照片就像指南针一样引领她走上检察之路。
赵咏梅指着照片说 :“1988年,我正在上高中,爸爸成天在检察院忙碌办理一件坑农案。爸爸参与办案,依法惩办了犯罪分子,妈妈经常在家夸赞爸爸为农民叔叔办了一件好事。那时候,爸爸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后来,我到长丰县检察院工作,一干就是20多年。”
为寻照片背后的故事,我找到照片中的主人公之一、长丰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甄传植,对于当年往事,他记忆犹新。他说,1988年4月,曹庵镇一些农民从该镇供销社购买化肥,然而,施肥后小麦枯黄,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农民纷纷报案,此案引起媒体关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对此案作出了重要批示。长丰县检察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办案组,经过二十多天努力,查清了曹庵镇供销社营业员伙同其内弟,利用销售“三挂钩”化肥之机,往尿素中掺盐,犯罪分子最终被判刑。该镇时任供销社主任因有渎职行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长丰县检察院通过办理此案,化解了社会矛盾,打出了检察机关声威和影响。
检徽在洪水中闪光
1991年7月洪水肆虐,为避免超期羁押,江苏省兴化县检察院干警仍坚持到看守所提讯。图为干警结束提讯后走出看守所。提讯次日,兴化看守所190多名在押人员安全地转移到了高邮县看守所,未发生一起脱逃和伤亡事故。
1991年7月7日,长江沿线出现汛情,特大暴雨在江苏省兴化县等地肆虐。兴化县检察院干警仍坚守岗位,各类司法活动照常进行。
7月8日,河流持续暴涨、水位不断抬升,超过警戒水位。兴化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两个抢险突击队。一路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灾民转移与安置工作;一路负责做好自救工作,迅速转移低处的财物及卷宗材料。因为抢险及时,在大洪水到来,干警们前把所有的卷宗材料、文书档案和重要设备全部安全转移出来,参战检察干警们因此稍稍的松了一口气。当日,兴化县城区大部被淹,检察院一楼已浸泡在水中,县看守所外围被淹,而且水位还在上涨。
汹涌的洪水袭来之时,批捕科干警仍然在看守所提审。洪水导致道路中断,无法通车。据批捕科科长陆亚平(图中右一)回忆,当时一起涉及人数众多的盗窃案需要提审,干警们毅然穿上雨裤,步行前往看守所。原本只要10分钟的路程花了1个多小时,但他们认为值得!因为不能因为特殊情况而出现超期羁押、不规范办案等现象,案件不能在检察环节被延误。
经检察建议,7月8日兴化看守所的应急转移报告得到江苏省监管局批准。7月9日凌晨,兴化看守所开始组织人员搬运在押人员的个人物品。9日上午10时许,兴化看守所190多名在押人员安全地转移到了高邮县看守所,未发生一起脱逃和伤亡事故。
7月10日,兴化县检察院51名干警家中进水,21户被大水围困,26户转移到亲戚家中。刚刚完成抗灾自救任务的干警根本顾不得身心疲惫,又根据县委的指令,火速赶赴北窑厂等重点区域参加防汛救灾。
1991年9月江苏省检察院授予兴化县检察院“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10月8日最高检授予兴化县检察院检察长殷有珍“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那年“七一”,不一样的宣誓记忆
1999年“七一”建党节,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干警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重温入党誓词。
照片提供、文字 │杨卫萍
单位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让我已经将过去的好多事情淡忘。闲瑕翻开旧像册,那张着绿色制服宣誓的老照片吸引了我,勾起了我对一段往事的回忆。
那是1999年,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在 “七一”党的生日这天,组织全体干警参观泰州白马庙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同时在那里重温入党誓词。
在纪念馆的大厅,全体党员举起了右手,重温入党宣誓。老检察长黄平讲:“全体干警都来参加宣誓这个活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非党员也一起宣誓,感受一下。”
就这样,当时我这个非党员,也举起了右手……这张老照片记录了这一难忘时刻!
如今,近20年过去了。照片里有的人已经离开了检察院,前排的小唐也从一位刚进院的大学生成长为党组成员,而我本人(第二排右一)也已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成长为一名中层干部 。
岁月改变了很多事情,但带不走那种庄严神圣感。重温老照片,心中依然热血沸腾!
zhjjcwx
枝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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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讲述检察好故事 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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